学院的举办方为武汉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系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和博士授予权的多科性体育大学,优质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为我院办学提供了有力保障。作为独立办学实体,我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武汉体育学院推荐派出院领导、中层干部参与办学和管理,学院的教育教学接受武汉体育学院的指导和监督,武汉体育学院的师资、图书、教学训练、场馆及教学实验设备等资源与学院实行共享。
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迅速。截至目前,我校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共设置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3个。本科专业中,体育教育专业2013年获批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在2022年湖北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中荣获一等奖,运动康复专业2020年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近年来,学院以“质量工程”为引领,以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和课程考试改革为抓手,系统推进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修订,考试评价体系改革,教研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能力提升,教学质量监控,实践教学环节优化等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数量和结构不断改善,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广受社会好评,就业率逐年提升。
目前学院本专科在校生共计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5500余人、专科生1500余人。学生在校期间按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籍进行管理,毕业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同时学院也设有各类奖学金及助学金,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院的办学定位是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立足体育,面向社会,力争建成以体育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专业特色鲜明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水平大学。
一、202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一)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是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新增的二级学科专业。下设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该专业培养表演、编导、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的艺术专门人才。能从事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训练、竞赛、体育基础科学研究工作;能够胜任各级各类专业表演团体、表演性组织、学校、社区等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编导工作的会演、会教、会编、会导的一专多能的优秀体育艺术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体育科学研究以及终身学习能力;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学校、表演性组织、健身俱乐部、社区、群众文艺团体等单位从事体育艺术教学、编排、训练、表演、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5)是艺术学门类下设的一个专业,以音乐与舞蹈学、教育学为学科基础,与文学学科密切相关。我校舞蹈学创办于2012年,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热爱舞蹈事业,具备较强的教书育人、舞蹈教育研究及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市场适应能力及艺术实践方面的基础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等院校舞蹈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水平。该专业拥有一支学缘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的师资队伍;本专业多次参加湖北省内外大型舞蹈表演,获得了同行和业界的认可,其就业前景良好,有着显著的社会效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身心素质、扎实的舞蹈学专业基础知识、较高的教学能力和表演技能,富有理想和责任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能够在中小学及其相关的部门单位从事与舞蹈相关的教学、训练等方面的工作,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130309)是戏剧与影视学类下设的广播电视类专业,以戏剧影视学、文学、新闻与传播学等相关学科为基础,探究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艺术规律的学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立于2014年,隶属人文社会科学系新闻教研室,本专业依托学校体育资源,着眼于体育传媒和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具有体育思维的播音主持及其他语言传播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人才。拥有60㎡广播录音实验室、80㎡电视虚拟演播厅和80㎡非线性编辑室等硬件设施。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具有在区域性广播电台、电视台、体育赛事中采访、报道和现场解说以及各类新闻和综艺节目主持播报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体育企、事业单位和各种大众传播文化公司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主持、配音、采编、制作及宣传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四)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代码:130305)是一个以戏剧影视学、文学、新闻与传播学等相关学科为基础,探究广播电视节目传播与创作理论、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艺术规律的学科,培养集理论知识和创作技能于一体、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于一身的媒体专业人才。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创办于2016年,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师资队伍,本专业拥有广播录音实验室、电视虚拟演播厅和非线性编辑室等硬件设施。能充分满足学生专业实践需求,全面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的学生能较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具有较为广阔的社会需求空间。
培养目标:本专业着眼于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节目采访制作,以及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及其他语言传播工作的能力,能在信息产业和文化部门独立从事影视节目制作、艺术摄影、影视文案撰写、广播电视新闻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录取规则及办法
(一)考生须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为依据,如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三)本科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的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2.专业录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3.同分比较: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学校遵循各省市区同分排序原则,认可各省市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高低顺次排序;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统考成绩的高低顺次排序。4.专业调剂:对于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三、特别声明
(一)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进行,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二)我校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湖北招生考试》及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杂志及我校校园网公布为准。
四、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电话: 027-81300007
录取期间电话(7月、8月、9月):027-81300105 81300122 81300133 81300155 81300166 81300177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