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满分200分。
各科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画幅均为8开。
设计学类含: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
考试科目一:造型综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察考生具象写实、设计构成、创意表现的综合能力,观察、分析、表现各类形态的理性能力和审美能力。
2.考查范围:人造物、自然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黑色铅笔、炭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不得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构成表现能力;
②塑造严谨,对物像形态的体感、质感等有深入充分的刻画与表达;
③表现丰富,在具象写实基础上结合设计构成等多样方式进行综合表现;
④画面完整,体现细致的组织与制作并达成最终完整性;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考试科目二:设计综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认知力,能针对特定主题并能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呈现文化意识、主题创意、形式构成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图形元素。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水粉、水彩、马克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准确理解主题,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表达主题,鼓励个性化的独特创意,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②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
③构图完整,形体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
④表现丰富且得当,能呈现特定的视觉风格、形式语言和艺术审美。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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