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考试方式
1.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组织校考,采取网络提交作品的方式考试。
2.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唱作)、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专业:组织校考,采取网络提交作品与网络实时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考试。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专业:不组织校考,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二、学院招生专业与各省级统考对应关系详见《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三、学院校考报名与考试安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等相关信息,详见《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四、学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与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相关的活动。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参加与招生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对以吉林艺术学院名义办班的机构和个人,学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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