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成都文理学院(国标代码13671)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99年,至今已有23年办学历史。学校建有四川省唯一的哲学社科“书法艺术普及基地”,获四川省绿化模范单位、四川省高校“平安校园”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招生专业涵盖文、教、艺、经、管、法、理、工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现建有13个实验(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建立了300余个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训基地4个,满足学生实践教学的需要。网络基础设施完备,校园网覆盖全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教师中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材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教学名师等20余人;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构建了“五育并举,五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近三年,学生获国家及省部级各类奖项2000余项,其中,国家级1169项。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先进单位”。
拟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我校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考生均需获得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是指非校考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或我校校考专业成绩。
2、非校考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但若相应省份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按其规定执行。
3、校考专业:省级统考涵盖的校考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该专业统考成绩与我校校考成绩均合格,按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省级统考的校考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按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录取。
5、我校承认各省优惠加分政策。
6、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
028-61560112、61560113、61560115、61560116、61560109
网站查询:
成都文理学院官网:https://www.cd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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