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已获批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办学前身为1962年成立的青岛美术专科学校,1974年更名为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的艺术院校之一,2001年整体并入青岛科技大学,组建成立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现有教职工10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1人,硕士生导师29人,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合计2091人。学院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美术史论与民艺研究、绘画创作研究、公共艺术等3个研究方向;学院有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
艺术学院有艺术中心、艺术研究院、陶瓷艺术研究所、虚拟现实研究院、高密民间艺术研究所等5个校属院管机构,有高密民间艺术研究所、艺术创作中心、空间艺术研究所、钢琴艺术研究所、山东省传统艺术研究所等4个院属研究所;崂山校区艺术中心楼3000平方米,包括演播厅、器乐训练室、琴房等60余间;与学校图书馆共建“艺术精品图书资料室”,有专业图书2.5万册,专业期刊54种近2000册;学院实训中心面积2800多平方米,教学实验设施总值近1000万元,有图形图像设计中心、陶艺工作室、雕塑工作室、服装工作室、综合材料(纤维、玻璃窑)工作室、摄影工作室、激光三维成型工作室、二维雕刻工作室、扎染丝绸手绘工作室、油泥模型工作室、建筑与景观模型工作室和服装立体裁剪工作室等;崂山校区拥有1000多平方米设施完善的美术馆、陈列厅,另有专业画室13间;在高密校区有省内一流美术馆,有生活设施实验室、丝网印刷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摄影工作室等十几间专业实验室,为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传媒学院成立于2006年3月,2018年10月15日,更名为传媒学院。传媒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其中专职教师65人,教授8人、副教授31人,博士25人,在读博士5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总数的100%以上,长期外教2名。设有4个本科专业(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汉语言文学),1个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出版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硕士点、1个文化产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本科已基本形成“橄榄型”一流特色学科链群的建设模型,以中文系(故事写作方向、文化产业策划方向)内容为龙头,以影视与动画系(动画方向、游戏方向)、广告与影视系(广告学方向、影视广告和微电影)为制作平台,以传播学系(数字出版方向、新媒体方向)为传播平台的四个完整链接的本科专业群。形成了“上有文化内容IP故事、中有创新创意影视动漫和新媒体制作、下有新媒体与出版出口的IP转化平台”。
传媒学院拥有教育部批准的1个中韩(青岛科技大学与韩国中央大学)合作影视与动画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1个中英(青岛科技大学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合作动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联合设立“3+1+1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即本校学习3年+ 美国交换生1年,返回青科大顺利毕业后再次赴美读研完成1年课程,修满学分,即可获得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传播学硕士学位;与意大利威尼斯美术学院、威尼斯美术学院斯薄莱拖分院交换师生及具体项目协议;与澳門科技大学达成推免研究生合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已获批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办学前身为1962年成立的青岛美术专科学校,1974年更名为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的艺术院校之一,2001年整体并入青岛科技大学,组建成立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现有教职工10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1人,硕士生导师29人,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合计2091人。学院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美术史论与民艺研究、绘画创作研究、公共艺术等3个研究方向;学院有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
艺术学院有艺术中心、艺术研究院、陶瓷艺术研究所、虚拟现实研究院、高密民间艺术研究所等5个校属院管机构,有高密民间艺术研究所、艺术创作中心、空间艺术研究所、钢琴艺术研究所、山东省传统艺术研究所等4个院属研究所;崂山校区艺术中心楼3000平方米,包括演播厅、器乐训练室、琴房等60余间;与学校图书馆共建“艺术精品图书资料室”,有专业图书2.5万册,专业期刊54种近2000册;学院实训中心面积2800多平方米,教学实验设施总值近1000万元,有图形图像设计中心、陶艺工作室、雕塑工作室、服装工作室、综合材料(纤维、玻璃窑)工作室、摄影工作室、激光三维成型工作室、二维雕刻工作室、扎染丝绸手绘工作室、油泥模型工作室、建筑与景观模型工作室和服装立体裁剪工作室等;崂山校区拥有1000多平方米设施完善的美术馆、陈列厅,另有专业画室13间;在高密校区有省内一流美术馆,有生活设施实验室、丝网印刷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摄影工作室等十几间专业实验室,为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传媒学院成立于2006年3月,2018年10月15日,更名为传媒学院。传媒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其中专职教师65人,教授8人、副教授31人,博士25人,在读博士5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总数的100%以上,长期外教2名。设有4个本科专业(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汉语言文学),1个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出版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硕士点、1个文化产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本科已基本形成“橄榄型”一流特色学科链群的建设模型,以中文系(故事写作方向、文化产业策划方向)内容为龙头,以影视与动画系(动画方向、游戏方向)、广告与影视系(广告学方向、影视广告和微电影)为制作平台,以传播学系(数字出版方向、新媒体方向)为传播平台的四个完整链接的本科专业群。形成了“上有文化内容IP故事、中有创新创意影视动漫和新媒体制作、下有新媒体与出版出口的IP转化平台”。
传媒学院拥有教育部批准的1个中韩(青岛科技大学与韩国中央大学)合作影视与动画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1个中英(青岛科技大学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合作动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联合设立“3+1+1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即本校学习3年+ 美国交换生1年,返回青科大顺利毕业后再次赴美读研完成1年课程,修满学分,即可获得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传播学硕士学位;与意大利威尼斯美术学院、威尼斯美术学院斯薄莱拖分院交换师生及具体项目协议;与澳門科技大学达成推免研究生合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
1、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仅招收主项为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的考生;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仅招收主项为钢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在山东省内仅招收主项为竹笛、扬琴、二胡、琵琶、中阮、民族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在山东省外仅招收主项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在山东省外仅招收主项为美声的考生。不在此范围内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山东省外未高考改革省份招收艺术文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招收首选历史考生。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所在省份有艺术类专业统考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4.山东省音乐类专业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5.音乐类考生专业主项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
四、报名及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
1、在各招生省份不单独设点考试,使用所在省的统考成绩;
2、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音乐类:
1、省外音乐类招生使用所在省统考成绩,由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省内使用山东师范大学联考成绩,考试安排:2021年考试方案待公布
五、录取原则
1、美术类在山东省外使用所在省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进档的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2、美术类在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音乐类使用山东省内高校联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4、音乐类在省外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5、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六、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概自理。 2、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考核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有关专业培养目标、专业介绍等请登陆招生网址查询。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4、学费标准:8800元/生/年,中外合作58000元/生/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5、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7、本简章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66042。
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
联系电话:(0532)88957996
传真:(0532)88957967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招生网址:zs.qust.edu.cn E—mail:zsb@qust.edu.cn
1、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仅招收主项为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的考生;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仅招收主项为钢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在山东省内仅招收主项为竹笛、扬琴、二胡、琵琶、中阮、民族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在山东省外仅招收主项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在山东省外仅招收主项为美声的考生。不在此范围内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山东省外未高考改革省份招收艺术文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招收首选历史考生。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所在省份有艺术类专业统考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4.山东省音乐类专业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5.音乐类考生专业主项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
四、报名及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
1、在各招生省份不单独设点考试,使用所在省的统考成绩;
2、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音乐类:
1、省外音乐类招生使用所在省统考成绩,由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省内使用山东师范大学联考成绩,考试安排:2021年考试方案待公布
五、录取原则
1、美术类在山东省外使用所在省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进档的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2、美术类在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音乐类使用山东省内高校联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4、音乐类在省外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5、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六、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概自理。 2、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考核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有关专业培养目标、专业介绍等请登陆招生网址查询。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4、学费标准:8800元/生/年,中外合作58000元/生/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5、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7、本简章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66042。
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
联系电话:(0532)88957996
传真:(0532)88957967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招生网址:zs.qust.edu.cn E—mail:zsb@qust.edu.cn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