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工商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06-28 17:48:29   来源:   评论: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
   第五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专升本学制两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 (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各招生省 (区、市)政策执行。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校认同各招生省 (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本科、艺术专科录取规则
   美术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专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本科、体育专科录取规则
   体育本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科提前批空乘类录取规则
   表演省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2021年分专业学费标准暂定为:
   普招本科、普招专升本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6000元/学年/生、艺术类18000元/学年/生;
   普招专科专业:文史类13300元/学年/生、理工类13300元/学年/生、艺术类14300元/学年/生。
   住宿费:15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相关资助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专升本、艺术本科部分专业新生在学校主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生生活;其他新生第一年在我校兰考校区(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学习生活,其余时间在学校主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七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  邮编:451400
   电话:0371-85303666、0371-85303777、0371-85303888
   学校网址:www.ztbu.edu.cn
   招办电子信箱:zzgsxy@sina.com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郑州工商学院 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上一篇:2021年商丘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美术高考网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