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法,为了确保我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订此章程办法。
二、组织机构
北京舞蹈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审核每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各二级学院及系部党支部对本院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履行主体责任。
三、招生计划:
北京舞蹈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除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只招收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外,我院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面向全国招生,不设置分省计划。
四、办学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五、办学特色:
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 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隶属于文化部,2000 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
学校现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含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影像新媒体中心)、人文学院(含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艺术理论部)、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学校在教育部备案的本科专业有:“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舞蹈教育”和“表演”专业。开设有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音乐剧、舞蹈编导、现代舞、舞蹈史论、舞蹈科学、舞蹈教育、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艺术管理等艺术类专业招考方向。涵盖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以及舞台设计、艺术学理论、媒体科技与舞蹈人体科学等相关学科,共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
北京舞蹈学院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bda.edu.cn,本科招生链接入口在:官网首页“招生就业”——“本科招生”。
六、录取规则:
1、舞蹈表演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附加分)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如专业考试名次相同,我院将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按照满分750分折算)、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根据舞蹈表演类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
舞蹈表演专业自划线办法:7月初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本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30%(文、理)。
2、舞蹈编导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附加分)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如专业考试名次相同,我院将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按照满分750分折算)、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编导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编导、现代舞。
舞蹈编导专业自划线办法:7月初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本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35%(文、理)。
3、舞蹈学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按750分算)×5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不含任何附加分)×50%。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同分情况时,我院将依次比较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根据舞蹈学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学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学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
4、舞蹈教育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附加分)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如专业考试名次相同,我院将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按照满分750分折算)、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根据舞蹈教育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方向只招收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
舞蹈教育专业自划线办法:7月初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本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40%(文、理)。
5、艺术管理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将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满分750分折算),我院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根据艺术管理专业的教学特点,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排队录取。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1年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下各招考方向使用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考生美术类联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联考总分×100。如遇专业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照750分满分折算)。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我院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3个招考方向不可兼报)
7、港澳台地区(港澳台联合招生)各专业合格的考生,‘联招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华侨港澳台(全国联招)各专业合格考生,“联招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2020年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2020年舞蹈表演最低录取控制线245分),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注: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的批次线划定方法,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满分出现不一致时,执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考生可自行折算分数,公式为: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750分。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给考生。
七、学费标准: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舞蹈教育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学费享受北京市师范生相关政策;艺术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950元/750元(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有所区分)。
八、健康要求: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说明:
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若遇国家法律、法规、章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我院将以有关政策为准,及时修订此章程办法。本章程由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10)68935788 传真:(010)68451413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寺路一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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