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自1940年建校以来,坚守“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以出人才、出作品倍受赞誉,创作的以《收租院》、《父亲》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艺术精品被载入中国美术史。
学校是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与风景园林硕士(MLA)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我校四个一级学科获批重庆市“ 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其中,美术学、设计学获批重庆市一流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获评A-、设计学获评B+。
2021年学校面向华侨和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绘画、动画、原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产品设计)、雕塑专业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中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绘画、动画、雕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获批重庆市一流专业。动画专业实验教学体系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油画创作化教学路径探索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以及省级优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平台数个,有健全的奖、勤、助、贷等学生资助体系,实施了“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特色工作室计划”、“项目工作室培养计划”、“微型企业孵化计划”、“青年艺术家驻留计划”等国内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项目,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
四川美术学院作为亚洲唯一代表荣获首届“全球公共艺术奖”,被誉为中国最美校园之一。学校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一流的办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海内外,成为我国培养美术高级人才的摇篮,为中国高等艺术教育改革提供了川美范本。
欢迎华侨和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19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6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
(四)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
(五)报考最终资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学费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专业(方向)介绍,请登陆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三、考试
(一)专业考试
1.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专业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每个类别报名考试费为22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费。
2.考点设置、报名时间、考试安排
注:(1)考生只能在指定考点参加一次考试。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中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不可兼报。
(3)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向我校报备,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方式。
①从境外前往考点或考试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②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③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④考试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到医院排查,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
⑤尚未解除隔离健康观察或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⑥存在上述情况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4日22:00前,①首先扫描以下二维码,详细填写上报个人各项真实有效信息和现阶段情况;②并且拨打我校023-65921056进行个人信息情况反馈和同步电话登记。
(注:本码为异常情况考生填写,如无上述情况无需扫描填写)
3. 报名
(一)报名方式
方式一:关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本科报名”进入报名程序;
方式二:在我校招生处官网点击登录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入报名程序。我校招生处官网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
(二)报名流程
1.预报名:
(1)登录报名系统→填报考生信息→选择考点、报考类别→提交即完成预报名→点击“已报专业”查询预报名是否成功(预报名成功后,报考类别不能修改)。
(2)预报名结束后,考生在正式报名前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确认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已完成预报名并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方可进行正式报名及缴费。
2.正式报名:
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报考所需资料(考生照片及相关证件)→等待审核报考资料→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即视为确认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考前两日10:00至考试当日17:00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4.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点击进入)和学校招生处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请考生登录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查看(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
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考试的考生,视为已了解和认同《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和学校招生处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的内容和要求。
注:(1)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满分为300分。
(2)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如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学校将按《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二)文化考试
1. 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有关事宜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s://www.eeagd.edu.cn/)或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查阅《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点击进入)等公告。
2.台湾地区考生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文化免试,可直接申请就读我校。未达到均标级的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事宜,请以《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相关公告为准。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达到相应要求,将按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具体录取专业,按照录取考生的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考生填报志愿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的台湾考生
(1)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31日,填写《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台湾地区)专业志愿申请表》(见附件),并将此表、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印有“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的纸质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s@scfai.edu.cn。
(2)考生申请录取后,我校将按程序核对考生学测成绩后,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考试的考生
专业考试和文化联考合格的考生,按国家统一时间和程序填报志愿和录取。有关信息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s://www.eeagd.edu.cn/)或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
(三)被录取的新生将于2021年9月入学。
六、其他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2.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处官网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充分理解及认同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
4.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5.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招生处官网查询(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处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6.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规定不一致,以国家规定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
2021年2月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