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1-01-12 00:20:41   来源:   评论:0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信息  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信息

  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学费标准按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适时浮动。

  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院校志愿及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校考安排(校考详细信息参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考试方案)

  注:考试时间、方式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随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http://zs.synu.edu.cn)。

  校考考试内容

  ◆表演(京剧表演)

  演(演员必考项):剧目片段表演150分、基本功四项(唱、念、做、打)150分,共计300分。

  奏(乐队必考项):演奏唱段150分、演奏曲牌100分、视唱乐谱或节奏50分,共计300分。

  ◆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

  综合面试100分(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服装表演技巧140分、造型展示100分、特长展示60分,共计300分。

  成绩公布

  2021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ynu.edu.cn)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加、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574436024-86592067(传真)024-86592982(申诉)

  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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