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皖江工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0-08-28 00:27:37   来源:   评论:0

  一、学校全称:皖江工学院(原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二、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
  一、学校全称:皖江工学院(原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二、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郑蒲港区河海中路6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4.报考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级专业测试,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5.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6.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7.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8.学校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9.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

  六、颁发证书

  本科学生学业合格者由“皖江工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皖江工学院”学士学位。专科学生学业合格者由“皖江工学院”具印颁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我校本专科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八、奖助措施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学生获奖率30%以上;同时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

  2.学校执行相关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九、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郑蒲港区河海中路666号

  联系部门:皖江工学院学工部

  邮编:243031

  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

  传真:0555-5222666

  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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