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生代号:1844
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院校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院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 199 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考生也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八、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小批,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 D 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 D 级)。
6.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九、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
2.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二)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1.江苏省内艺术类
①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③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④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江苏省外艺术类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①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②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③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④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3.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三)我院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十、预留计划使用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3.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十二、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艺术类本科各专业 16500 元/学年。
2.住宿费:1500 元/学年。
十四、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10] 305 号文件执行。
十五、奖、助、贷学金
1.奖助学金: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 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 700 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生、校长奖学金 6000 元/年•生。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擎天柱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100 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 300 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十六、附则
1.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0514-87993979
传 真:0514-87994026
网 址:http://glxy.yzu.edu.cn/col/col6695/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2.本章程之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我院招生省份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学院简介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独立学院,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位于扬州市两个国家级园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地域,学院三面环水,是一座智能化、生态化、开放化、人文化交相辉映的园林式校园。
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应于数字化创新时代需求,具备视觉传达设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传播机构、各类传统或新锐的互联网企业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策划、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能适应区域性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应用型视觉传达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效果图技法、数字图像图形设计、版式与字体设计、招贴设计、展示设计、品牌与形象设计、视频特技与非线编、电视编导与节目制作、平面与影视广告设计创意、信息可视化设计、动漫美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界面与交互设计、数字三维动画等
就业方向:适合在电视台、影视公司、动画公司、广告公司、多媒体产品制作公司等从事平面广告、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和影视作品的创意、设计、制作开发以及相关产业的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接受设计场地认知、设计项目调研、设计思维、手绘技法、材料与构造设计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方面的综合训练,具备系统掌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展示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工程造价与预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室内环境的策划、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建筑设计史、环境设计初步、房屋建筑学、效果图表现技法、环境设计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室内空间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筑装饰材料、装饰构造、工程造价与预算、装饰工程施工与管理等
就业方向:适合在设计公司、专业设计院所、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及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较强的审美能力,具有独立完成服装、鞋靴和箱包等服装与皮具服饰产品的设计构思、效果图、结构设计及加工工艺等各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各类服装与皮具服饰产品的开发,设计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效果图技法、服装材料学、中国服饰史、西洋服饰史、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缝制工艺、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鞋靴结构设计、鞋靴工艺学、箱包设计与工艺、人体工程学、面料设计、陈列设计、服饰品牌与市场策略、服饰产品分析检验、电脑服装设计、服装款式设计专题、鞋靴综合设计、箱包综合设计等
就业方向:适合在服装、鞋靴和箱包等皮具服饰企业,服装与服饰时尚研究单位及行业管理机构从事服装与服饰产品的设计、策划、销售及管理等方面工作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