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002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独立学院
第八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资格,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位于“人间仙境”—山东蓬莱,规划占地1816亩,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780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学校的务实发展、创新发展和特色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魅力、有活力、有实力、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我校以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核心,以专业基础教育为重点,以课程体系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分层次、分类别、有计划地开展学科专业建设,逐步形成规模适中、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学科专业体系,逐渐形成“一院一特色”的教学文化。
学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设有商学院、工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蓬莱葡萄酒学院(产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大学数学教学部等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开设41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等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服务高端装备产业的现代制造业;服务金融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服务创意设计、影视文化、对外文化贸易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等三大专业集群。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范围
第十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面向省内外招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拟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摄影 |
本科 |
4 |
100 |
环境设计 |
本科 |
4 |
120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4 |
150 |
美术学 |
本科 |
4 |
100 |
录音艺术 |
本科 |
4 |
55(山东省内30) |
舞蹈编导 |
本科 |
4 |
55(山东省内30) |
总计 |
580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章 专业测试
第十四条 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测试:
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山东省内专业测试成绩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其他省份根据各省招考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测试:
录音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内专业测试成绩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成绩,具体考试要求请查阅:《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实施方案》。
舞蹈编导专业在山东省内专业测试成绩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成绩,具体考试要求请查阅:《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专科专业测试
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2020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舞蹈表演专业承认我校校考及其他院校校考和联考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山东省内,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成绩使用相应艺术类专业联考平台的成绩,取得合格证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省外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使用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生源省未统一要求的,可参照山东省相应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1.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艺术类新生学费标准为摄影(本科)专业、环境设计(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美术学(本科)专业每人每年18000元,录音艺术(本科)专业、舞蹈编导(本科)专业每人每年20000元。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科)专业、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每人每年12000元。
2.宿舍标准:普通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八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公寓式宿舍每生每年10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绿色通道”及奖助学金:
学校已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设立各种类型的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4400元、3300元、2200元。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当年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我校学生服义务兵役依据国家最新文件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舞弊行为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专科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分别颁发相应的本、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我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
学校网址:http://www.ujnpl.com/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ujnpl.com/
通信地址: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邮编:2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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