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招 生 专 业 |
报 考 类 别 |
美术学 |
汉授美术 |
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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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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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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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汉授音乐 |
音乐表演 |
蒙授音乐 |
舞蹈表演 |
汉授其他艺术 |
书法学 |
汉授其他艺术 |
书法学(蒙语授课) |
蒙授文科 |
2、山东省、黑龙江省内的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须取得该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二、考试形式
1、舞蹈表演专业使用内蒙古民族大学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具体考试事宜请登录内蒙古民族大学官网查询艺术类招生简章获取校考方式。
2、书法学专业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具体考试事宜请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官网查询艺术类招生简章获取校考方式。
3、书法学(蒙语授课)专业不再进行专业课加试,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汉授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3、报考书法学(蒙语授课)专业只录取蒙授文科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4、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汉授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5、黑龙江、山东省的美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合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五、咨询方式
院校代码:10819
学校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邮政编码:021008
传 真:0470-3103125
咨询电话:0470-3103126(招生办公室)
0470-3103449(美术学院)
0470-3103446(音乐学院)
网 址:http://www.hlbec.edu.cn/(官网)
http://zsjy.hlbrc.cn/(招生信息网)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