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校考涉考省份及专业
1.山东: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2.河北: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3.吉林: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4.新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5.广东: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6.海南: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7.江西:表演、书法学。
8.天津:表演、书法学。
9.安徽: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10.江苏: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11.陕西: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12.宁夏: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13.云南: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书法学。
14.黑龙江:表演、书法学。
15.内蒙古: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
16.重庆:书法学。
17.河南: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二、考生报名
1.本校考点考生在我校官网报名。涉及省(市、区)有:江西、天津、重庆、海南、广东、陕西、宁夏、内蒙古、安徽、江苏、云南。报名网址:http://my.cdcas.edu.cn/exam/login.php。考生通过我校官网进行报名后在“小艺帮APP”通过身份证号登陆后点击“申请视频考试”后开始进行线上考试。
2.河北、吉林、新疆、黑龙江地区的考生在“小艺帮APP”上完成相关报名。“小艺帮APP”下载方式:登录小艺帮官网https://www.xiaoyibang.com或苹果App Store下载“小艺帮APP”学生客户端。考生完成相关报名审核后,直接通过“小艺帮APP”进行线上考试。
3.山东地区考生已在山东省当地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不再单独进行补报名。考生直接在“小艺帮APP”通过身份证号登陆后点击“申请视频考试”后开始进行线上考试。
4.河南省已在1月11日-12日完成艺术类专业校考,将不再组织线上报名和考试。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新疆、吉林、黑龙江、河北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3日09:00-20日24:00,考试时间为4月4日09:00-28日24:00。
2.江西、天津、重庆、海南、广东、陕西、宁夏、内蒙古、安徽、江苏、云南地区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24:00,考试时间为4月4日09:00-28日24:00。
3.除山东省外,其余省(市、区)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笔试复试时间为7月10日-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山东省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广播电视编导
1.线下考试:
校考科目:(1)影视作品赏析(根据影片写出800—1000字影评);(2)编导创意(编写故事、广告创意二选一)。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200分。
2.线上考试:
初试:(1)自我介绍;(2)口述小故事(根据指定题目进行口述);(3)才艺展示。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300分。
复试:(1)影视作品赏析(根据影片写出800—1000字影评);(2)编导创意(编写故事、广告创意二选一)。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200分。
注:复试将筛选出不超过本省(市、区)该专业计划人数5倍的考生在7月10日-20日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笔试复试。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1.线下考试:
校考科目:1.自备稿件,要求:两到三分钟文学作品(题材不限);2.指定稿件(两到三分钟);3.即兴口语表达(两到三分钟)。各单个测试项目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300分。
2.线上考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不发生变化,考生网上提交作品,考官对学生提交的网上视频作品进行评分。
(三)表演(备注:影视戏剧表演)
1.线下考试:
校考科目:1.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3.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4.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线上考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不发生变化,考生网上提交作品,考官对学生提交的网上视频作品进行评分。
(四)书法学(备注:进校后按师范方向培养,从事教师职业需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
1.线下考试:
校考科目:1.楷书碑帖临写;2.隶书碑帖临写;3.书法创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线上考试:
初、复试考试科目及分值不发生变化,考生网上提交作品,考官对学生提交的网上作品进行初评。
除山东省外的其余省将筛选出不超过本省该专业计划人数5倍的考生在7月10日-20日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笔试复试。
山东省复试为网上提交作品,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
1.线上考试在“小艺帮APP”上完成。
2.除山东省外,其余省(市、区)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笔试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查询
1.考生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2.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处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成绩复核流程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
七、入学复测
我校有权对艺术类录取新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专业成绩再次进行复核或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信息通报考生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并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学生申诉机制
考生对考试过程有质疑或对自己成绩有异议经复核后仍不认可复核成绩的,可向我校校考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流程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
九、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2020年省外艺术类校考的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广播电视编导:参加我校所在省(市、区)校考的,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书法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空中乘务专业考试方式调整
1.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考试。
2.对在1月26日前已经参加过我校空中乘务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线下考试”)的考生不再重复考试。对未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调整为网上提交作品(以下简称“线上考试”)。
3.线下考试:
校考科目:(1)基本条件;(2)形体;(3)语言表达(普通话及英语)。(4)才艺及特长展示;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
4.线上考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不发生变化,考生网上提交作品,考官对学生提交的网上视频作品进行评分。
5.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2020年空中乘务专业的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收费标准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标准,校考收费标准为200元/专业。
(三)已完成线下考试的考生不再重复进行线上考试,如有重复考试的情况按照线下考试的成绩计入。
(四)参加线上考试的考生,在正式考试前需手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提交后方可进行正式考试。
(五)“小艺帮APP”使用说明请参考我校招生网或招生处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山东、重庆:周老师18581522736(微信同号)
河北、云南:高老师13693409390(微信同号)
吉林、天津、江西、黑龙江:王老师18382373585(微信同号)
安徽、江苏:袁老师18030439556(微信同号)
新疆、广东、海南:陈老师 13679092038(微信同号)
内蒙古、陕西、宁夏、河南:苟老师18380248739(微信同号)
招生处咨询电话:(028)61560112 61560113 61560115 61560116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