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成立于1954年,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学校获批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实施的“‘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百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之一、教育部“云数融合科教创新”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和重庆市首批转型试点高校,与教育部规建中心合作共建全国首家儿童研究院,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美术学院创建于1993年,现有教师58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34人,有重庆市名师、市优秀女园丁、市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在国内美院、美国、法国、韩国等聘有客座教授数名。开设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四个专业,现有学生1284人。
学院专业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充裕,师资力量雄厚,学生作品在众多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活动中屡获佳绩。历届毕业生中,部分学生考取英国、中央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等艺术专业院校硕士研究生,众多校友已成为美术教育界骨干或建筑公司、装潢公司、广告公司的设计总监、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二、2020年拟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
办学地点 |
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 |
美术 |
四年 |
10000 |
学府大道校区 |
详细专业介绍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批次控制线。
(二)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的规定。
四、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专业成绩认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
(二)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和出档规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实施“顺序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四)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专业:
1.实施“平行志愿”的,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的,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为: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五、其他
(一)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学校奖贷助学金、入学及复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等相关情况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学校概不负责。
(四)联系方式:
美术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招生咨询电话:(023)62653313、61638299
学校网址:http://www.cque.edu.cn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