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下列校考指定省市拟报考我校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市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的,按省里规定执行。
请广大考生认真查阅“招生专业、计划及校考指定省市”部分中“校考指定省市”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市的考生方可报名。不属于我校本简章规定校考范围的考生参加了报名考试的,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1.招生专业、计划及校考指定省市
2.考试形式与内容
注意事项:
①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舞伴要求:我校在初复试均不提供舞伴,考生可自行聘请。为维护考试秩序,舞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若舞伴未能按时到场,考生须单独按时完成考试。
②参加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初试和复试的考生可着淡妆,长发考生梳马尾辫,短发考生发型需展现整个脸部轮廓,不可佩戴美瞳。泳装环节女生应选择比基尼款式泳装,并且泳装上不允许出现培训机构标示。考生不可佩戴各类饰品,高跟鞋鞋跟不可超过10CM。
③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3.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相关规定,具有2020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且属我校校考指定省市的考生方可报考。
(2)报名时间
①初试报名交费时间:2020年1月9日下午至13日上午。1月10日至12日,系统于每日早8点至晚20点开放,1月13日系统于早8点至中午12点开放。
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2月21日中午12点之前通过我校网上报名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公布的各类考试工作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具体考试安排以调整后为准。
(3)报名方式
①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
②报考时请考生认真准确填报,报名后我校不予改报和退费。
(4)报名考试费
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
(5)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所在省市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4.考试安排
初试时间:2月19日开始,考生可于1月16日-17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考试安排。
复试时间:2月22日,考生可于2月21日17点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考生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二、在津使用天津音乐学院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
1.招生专业、计划及天津音乐学院对应专业(招考方向)
2.报名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具有2020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天津生源方可报考。
3.报考方式
天津生源须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进行报考,参加天津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还须在我校进行报名。
①天津生源须根据《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完成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②天津生源须在2020年1月9日下午-13日上午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报名费每招生专业(方向)30元/人,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系统于1月10日至12日,每日早8点至晚20点开放,1月13日早8点至中午12点开放)。
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仅能选择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这两个专业考生均可填报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考生仅能选择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这两个专业考生均可填报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③考生须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结合自身专业情况慎重报考,完成报名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由于个人原因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4.合格生源确定
依据天津音乐学院各对应专业(招考方向)初试成绩,按照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下设招生类型计划数4倍的原则确定合格生源。
三、录取规则
1.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2.报考我校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专业须与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3.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的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所在省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在津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各招生专业(方向)下设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分别按天津音乐学院各对应专业(招考方向)初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5.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校考专业考试成绩(部分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对应专业(招考方向)初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本简章中的“高考文化成绩”是指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文化实考分。
7.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23日-27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3月27日17点前与我办取得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文理兼招,标准学制四年,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2.在津使用天津音乐学院专业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方向)按照招生专业(方向)下设的招生类型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方向)分省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方向)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方向)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该专业高考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方向)无合格生源的省市不编制计划。
4.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和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为师范类专业。
5.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是我校与俄罗斯国立莫斯科文化学院合作,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其中天津师范大学3年,每年的学费标准为人民币38000元,其他费用自理;俄罗斯国立莫斯科文化学院1年,学费按俄方当年的收费标准交付,其他费用自理),赴俄学习学生需通过俄方的俄语水平测试。本项目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具有国际视野一专多能的复合型音乐人才。主要课程为俄语、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和声与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专业课(声乐、钢琴)、教学实践、音乐教育学等课程。
6.建议考生自行购买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试过程注意安全,出现受伤等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7.近年我校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8.本简章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9.考生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发邮件至shidazhaoban@126.com,详细说明问题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研修中心二楼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hidazhaoban@126.com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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