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音乐学”专业校考。
凡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要求的统考(如无统考有联考需参加联考)且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取消“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校考。
凡报考“艺术学理论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各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考试方式不变。
凡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学类及设计学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
凡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书法学”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未组织省级“书法学”统考的可直接报考。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试科目:速写(默写、命题),素描(写生),色彩(写生)。
“书法学”考试科目:碑帖临摹,书法创作。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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