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及计划
1.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文理兼招)。
2.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3.招生计划:90名。各省具体分科类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省份 |
计划数 |
省份 |
计划数 |
河北 |
9 |
湖北 |
8 |
山西 |
8 |
湖南 |
8 |
江苏 |
7 |
四川 |
7 |
安徽 |
6 |
云南 |
5 |
山东 |
9 |
甘肃 |
7 |
河南 |
8 |
陕西 |
8 |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三、录取原则
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考生所在省份对艺术类专业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我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考生所在省份无统一规定,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排序择优录取。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按照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分科排序。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
四、资格审查及入学后相关要求
1.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美术专业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
2.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组织和监督机制
1.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