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音乐学科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系统掌握音乐创作技能、听觉技能、指挥技能和其他相关知识,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够在文艺团体、教育机构、科研院所、文化部门、传媒行业等从事音乐创作、指挥、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与健康个性相统一,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并富有良知和责任感,具备音乐学科知识基础,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具备音乐学科综合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专业方向培养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艺术研究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且为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音乐类本科相关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四川共8个省(区)。
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学制及层次
计划招生62人,其中: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人;
2、音乐表演:59人,其中声乐18人(美声);钢琴5人;西洋管弦乐器32人(小提琴7人、中提琴9人、大提琴8人、小号4人、圆号4人);中国民族乐器4人(二胡2人、琵琶2人)。
考生只允许报一个招考方向,不允许兼报。在各省(区)招生的具体名额及招考方向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部分招考方向无人报考或无合格生源,学校将招生计划调至其它招考方向。
学制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四、报考规定
1、吉林省考生必须参加吉林大学单独组织的音乐表演专业校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在吉林省招生。
2、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甘肃、四川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考生不参加吉林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
五、专业校考报名办法及缴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吉林省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不得拉伸、美化等PS操作)、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及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证原件照片。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18日。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截至2019年1月19日下午16:00时;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于2019年1月21日开始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吉林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证原件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因证件不全未能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5、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六、专业校考(仅限吉林省考生,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考试时间:2019年1月23日开始(预计3-4天)。
考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
初试:
(1)声乐:准备歌曲两首(中、外不限),现场抽签演唱其中一首。
(2)钢琴: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
(3)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以上独奏曲一首;
B、小号、圆号: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4)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或独奏曲快板片断、乐曲一首。
复试:
(1)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喉检。
(2)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3)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小号、圆号: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4)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专业考试分值:
专业考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演唱(演奏)按满分270分计入,乐理按满分15分计入,听写按满分10分计入、视唱按满分5分计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器乐考生不允许伴奏,声乐考生需伴奏者必须提供所表演作品五线谱(钢琴伴奏谱),由学校统一安排钢琴伴奏。所有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初试及复试演唱(演奏)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
(2)视唱考试范围为一升号一降号或无升号无降号。
(3)乐理参考书目为《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七、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要求
专业校考或省级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文化课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按考生所在省(区)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1、吉林省考生: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考试总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2、其他省考生: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总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4、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音乐学科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8305,85167467。
十二、其他
1、考生专业校考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用具、材料自备(钢琴由学校提供)。
3、对在专业校考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
4、请校考考生于2019年3月20日-31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6、专业校考的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7、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8、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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