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类院校,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完成了学校的本科建制。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点击查看pdf版:南京艺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二、报考规定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注:1、上表中,考试类型为省统考、校考的专业,考生所属省有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该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和我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方能生效,否则成绩无效。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注: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类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仍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以便核验。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须将材料纸质版交至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考生咨询点,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表2)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六、优录政策 七、有关说明 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要求 6、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九、外籍人士报考要求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留学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8218。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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