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基本形态 |
基本功 |
技巧组合 |
舞蹈剧目 |
分值 |
10分 |
20分 |
30分 |
40分 |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10分)
1、测试方法:考生以立正姿态站定面向考官,由考官目测。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
2、成绩评定:考官根据考生的身材、外形等形象条件进行评分。
(二)基本功(共20分)
1、测试内容及要求:原地前、侧、后搬腿及下腰。搬腿动作要求两腿伸直并保持静止状态持续10秒。下腰要求两臂、两腿尽量伸直,肩关节充分伸展。
2、测试方法:面对考官站立,进行单腿前、侧、后搬腿;下腰动作,要求面对3点方向,进行下腰动作。
3、成绩评定:满分20分,每个动作5分,搬腿动作根据考生在动作静止状态时呈现的姿态、开度和稳定性进行评分。下腰动作根据考生脚跟与手指的距离、腿部姿态及腰部柔韧等方面进行评分。
(三)技巧组合(30分)
1、测试内容及要求:
①规定技巧:
男生:双飞燕连续3个、摆腿跳、跨腿转(2圈起)
女生:大跳连续2个、倒踢紫金冠连续3个、平转8圈
②自选技巧:考生自选3个舞蹈技巧(跳、转、翻)动作进行展示。
2、测试方法:考生个人进行规定技巧动作的展示后,进行自选技巧动作的展示,教师按技巧动作的难度、完成度,腾空的高度,姿态的优劣进行评分。
3、成绩评定:技术技巧满分为30分,考官根据技术的难度、技术规格及考生的完成情况进行独立评分。
(四)剧目表演(40分)
1、测试内容及要求:考生可身着与剧目相关的表演服,自选音乐、道具、剧目片段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1分30秒。
2、测试方法:考生依次进行剧目作品展示。
3、成绩评定:剧目表演满分为40分,考官根据考生剧目片段的完成情况(如情绪的渲染力、情境创造力、肢体控制能力、动作风格的准确性等)进行独立评分。
三、说明
1、服饰要求:考试过程中,考生除剧目表演外均要求穿紧身服,勿戴首饰;严禁穿戴具有明显个人、单位或机构标识的衣服、鞋袜或者装饰(如XXX中学、培训机构、或特殊图案等),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2、音乐要求:表演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要求U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过程中如发生U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形象要求: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不化妆或着淡妆,头发束独辫并盘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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