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音乐学、中国画、书法学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是报名参加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者。
(二)考生必须具备我校艺术类专业素质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考核形式:考生须提交按照学校考试要求作答的个人作品和视频资料(必须是未经处理、无剪辑的原始音视频资料)。
(二)电话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月至2018年5月17日
(三)提交作品截止日期:2018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生本人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五)各专业之间不能兼报。
(六)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示并公布成绩。
四、招生计划及测试科目说明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测试科目 |
分值比例 |
具体考试说明 |
音乐学 |
2 |
声乐演唱 |
50% |
考生背谱演唱一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 |
器乐演奏 |
50% |
考生背谱演奏一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 |
||
中国画 |
2 |
素描 |
50% |
素描和色彩科目根据考试提供文字内容以默写方式考查,纸张要求8开画纸。 |
色彩 |
50% |
|||
书法学 |
2 |
书法临摹 |
50% |
要求临摹两种书体,考试中给出楷书、隶书、行书三种书体的碑帖文字,其中楷书为必选临摹,隶书和行书任选一种,每种书体18字左右,两种书体临写在一张四尺斗方的宣纸上。 |
书法创作 |
50% |
要求从楷书、篆书,隶书、行书四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纸张要求四尺斗方宣纸,创作内容为经典诗词,并指定落款内容。 |
五、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达到2018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术科考核合格者,根据考生志愿,按术科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学费:音乐学每年4000元/人,中国画、书法学每年9000元/人。
其他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最新批文执行。
七、咨询、报名(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报名电话:+86-0451-88067377 联系人:肖海扬 +86-13603656889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