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办公布数为准)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拟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 |
本科 |
4年 |
80 |
6000 |
新疆、甘肃、 |
音乐表演 |
本科 |
4年 |
25 |
6000 |
新疆、甘肃、 |
美术学 |
本科 |
4年 |
60 |
6000 |
新疆、甘肃、江苏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4年 |
35 |
6000 |
新疆、甘肃、江苏 |
环境设计 |
本科 |
4年 |
35 |
6000 |
新疆、甘肃、江苏 |
舞蹈表演 |
专科 |
3年 |
30 |
5500 |
新疆、甘肃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考条件。
2、考生须取得2018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联考合格证(舞蹈表演专业除外)。
3、报考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无发声器官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4、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5、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的考生须符合师范类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费用
1、考生凭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联考合格证、身份证原件报名,交《报考证》、联考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序号),并在报名现场填写报考登记表,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美术类专业可兼报,音乐类专业不可兼报。
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2]562号文件和新计价费[2000]27号文件规定,确定我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费标准:音乐类207元/每生/每次;美术类138元/每生/每次。
四、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
主项: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面试)。
副项:声乐、器乐、舞蹈,必考两项(与主项不同)。
基本乐科:乐理与视唱练耳(笔试+口试)。
2、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方向:演唱作品2首(面试)+基本乐科、朗诵。
器乐方向:演奏作品2首(面试)+基本乐科。
舞蹈方向:剧目+基本功(面试)。
(注:基本乐科同音乐学专业)
3、舞蹈表演专业
基本功(软开度、技巧组合)、舞蹈剧目表演(2-3分钟)、动作模仿、即兴表演、口试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新疆考生以考点面试成绩为准,其它省份考生以省联考成绩为准)。
4、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考试内容:素描、色彩、速写等。
五、专业(美术类、音乐类)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2018年):
考点 |
承接加试单位 |
专业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乌鲁木齐市 |
新师大昆仑校区 |
音乐类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 |
昌吉市 |
昌吉学院老校区艺术楼 |
美术类 |
3月9日-10日 |
3月10-11日 |
昌吉学院老校区艺术楼 |
音乐类 |
3月10-11日 |
3月11-12日(12日上午集中乐理笔试) |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1、考生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8年艺术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舞蹈表演专业除外)。
2、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相关专业志愿(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省区除外)。
3、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后,我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昌吉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学生处)0994—2337793(办)
(音乐系)0994—2354054(办)
(美术系)0994—2354409(办)
电子邮箱:cjxyxsczjk@sina.com
学校网址:http://www.cjc.edu.cn
地 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昌吉学院(老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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