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成立于1978年,是天津市一所以城建学科为特色的市属普通高校。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1000人。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91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40余人,其中教授130人。设有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2个专业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2个基础教学部(中心),拥有本科专业54个,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构建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经、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4个工程硕士领域,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11个省部级研究平台。
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2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11项,年均科技经费5000余万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48项,新增天津市级科技平台6个,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授权发明专利126项。在此期间,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实现了零的突破。牵头32家企业组建了绿色建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72名教师做为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小企业。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五年来共举办了270余项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0余项,完成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10项,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比赛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12项,各种文艺比赛获奖37项。 2016年天津市高校“三走”特色项目交流展示评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城大众创空间”获得天津市A级优秀众创空间,1名教师入选全国创业导师库。我校女子足球队获得了2016年“超霸杯”第一名并代表天津队获得“第十三届全运会女子足球”亚军。学校空手道、网球等代表队共获得14项天津市比赛冠军。成功协办全运会足球、排球竞赛工作,先后被评为“十三届全运会天津代表团参赛突出贡献奖”和“优秀赛事承办单位”荣誉称号。
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目前已与来自14个国家的31所院校及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与6所国外大学开展了10个联合培养项目(包括1项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已招生四届,学生人数236人, 11人根据两校合作协议赴丹麦继续学习。开设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两个全英文授课专业,长短期留学生累积达500余名,生源国达22个。邀请国外知名大学专家学者100余人次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获批天津市“千人计划” 外专(短期)项目2项,获批天津市外专引智项目8项,被评为“天津市外专引智示范单位”。支持80余名师生出国交流。2017年,我校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和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在波兰科学和高等教育部联合签署协议,拟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同时,我校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工业大学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部筹备共建境外大学——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以“强化内涵,提升质量”为主线,努力建设成为城建类高水平特色大学。
二、城市艺术学院简介
天津城建大学艺术学科创建于2000年,2003年成立艺术系,2012年成立城市艺术学院。现设有设计学类4个本科专业,分别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2016年获批“城市艺术与设计”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2个专业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本科生与研究生在校生总数1100余人。
城市艺术学院的艺术学科依据天津城建大学服务于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学科特色,确立了发展“城市艺术”学科定位,在教学与科研、艺术设计和创作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专业方向凸显我校的专业特色。2016年由我校牵头集合相关高等院校、设计研究院所等社会资源,共同发起并成立“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构建了城市艺术学科平台,为建设“美丽城市”、“美丽天津”做出了特殊的贡献。为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城市艺术学院现有环境设计系、产品设计系、公共艺术系和基础美术部4个教学系部;1个城市艺术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实验室、10个艺术创作工作室、拥有15个校外实习基地等实训与实践教学单位。
招生专业简介
为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拓宽专业领域,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我校艺术类实行大类(设计学类)招生。一年后按照学习成绩和学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进行专业选择。具体专业介绍如下:
1.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掌握设计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覆盖现代化城市建设和新型创意产业所需相关内容的综合专业人才,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的综合创新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设计部门等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创意所需的专业的理论和技术;重点培养艺术审美、工程技术和综合表达能力;具有进行环境艺术设计、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人体工程学、城市艺术概论、建筑概论、室内设计基础、景观设计原理、建筑装饰材料、室内设计、景观设计、造型设计基础、近现代设计史、设计与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木工实习、模型制作、施工图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专业方向:1.室内设计 2.景观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辅助建筑、规划园林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2.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掌握设计学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覆盖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和新型创意产业所需内容的综合专业知识,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的综合创新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设计部门等从事产品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工业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产品设计及创意所需的专业的理论和技术;重点培养艺术审美、工程技术和综合表达能力,具有进行产品设计、会展设计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人机工程学、城市艺术概论、近现代设计史、设计与心理学、家具设计、城市公共设施设计、厨房产品设计、城市交通工具设计、产品市场营销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木工实习、模型制作、金工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专业侧重:人居产品设计、景观环境产品设计、会展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工业产品设计、会展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等方面的综合创新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视觉传达专业方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综合创新和设计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设计策划、经营管理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重点培养艺术审美、工程技术和综合表达能力,具有视觉传达设计、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城市艺术概论、城市识别设计、城市导视设计、印刷设计、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展示设计、城市动漫设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印刷工艺实习、包装技术实习、城市动漫实习、展示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等。
专业侧重:城市识别与导识系统设计、房地产营销视传设计、城市虚拟现实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营销、动漫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4.艺术与科技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设计学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策划的综合创新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设计部门等从事公共艺术与创意产业方面的设计与策划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公共艺术及创意产业策划所需的专业理论和技术;重点培养艺术审美、工程技术和综合表达能力,具有进行公共艺术设计、创意产业策划设计方面的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城市艺术概论、建筑概论、造型设计基础、近现代设计史、公共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创意产业策划、设计与心理学、市场营销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设计材料与工艺实习、木工实习、交互设计实习、模型制作、专业调查、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专业侧重:公共艺术、创意产业策划及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公共艺术、创意产业策划及设计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四、招生计划
专业类 |
专业类 |
设计学类 |
分专业 |
设计学类 |
300 |
环境设计 |
150 |
产品设计 |
50 |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
艺术与科技 |
50 |
省市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江西 |
招生参 |
50 |
25 |
10 |
10 |
20 |
10 |
30 |
10 |
省市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四川 |
云南 |
甘肃 |
辽宁 |
重庆 |
招生参 |
20 |
10 |
20 |
10 |
10 |
10 |
10 |
10 |
(最终实际计划数以各省公布为准)
五、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在艺术本科批次填报,具体批次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源地为我校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省份;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
4、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5、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六、录取原则
1、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2、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说明:当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方法冲突时,按生源所在省计算方法为准。学校录取时按专业类(设计学类)录取,最终解释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收费政策,根据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2、为了使学生安心学业,解除后顾之忧,经过学校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社会上爱心企业、个人的援助,基本上形成了“奖、贷、助、勤、减、免、补”立体的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帮困助学金等。学校资助项目包括:低保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此外还设有800余个勤工助学岗,其中有650余个岗位专门为特困生设立。
八、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标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生源地。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022)23085247
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
E-mail:zhb@t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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