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吉利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吉利学院,国标代码:12802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中关村昌平科技园,邮政编码:102202
第四条 北京吉利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院招生贯彻“阳光工程”的精神,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075196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对本科、专科艺术类专业有联考(统考),承认各省市联考(统考)成绩,无联考(统考)专业成绩的我院认可任何一所本、专科院校的合格证。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高招录取期间,招生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录取事宜。北京市考生及家长根据学院通知来校办理领取通知书、缴纳学费、入学注册等手续。京外考生及家长可通过银行转账、现场缴纳学费等方式办理入学注册等手续。
第十五条凡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考生,高考成绩超过省本科重点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本科专业,经我院录取后,即可免四年学费。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如浙江、山东等),参照往年所在省份的本科重点线。
第十六条凡属河北张家口,陕西宝鸡,贵州贵阳,湖南湘潭,山西晋中,四川成都、南充、雅安,浙江杭州淳安、台州、景宁畲族自治县等7个省11个市县的政府精准扶贫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被我院录取后由吉利控股集团和我院共同全额资助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颁发文凭
第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本科生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吉利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吉利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和相关退费政策。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以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王兴贵签发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关村昌平科技园北京吉利学院招生部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90-3311
咨询电话:010-60758989 010-60751995 60752136
全国统一咨询QQ:800 008 666
邮编:102202
招生网:http://zs.bgu.edu.cn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beijingjilidaxue
微信公众号:bgu200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各专业学费均为26800元/年
艺术设计学(平面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艺术创新能力、艺术鉴赏能力、设计综合分析能力,熟悉我国广告和装饰行业政策法规,能从事专业设计部门的广告设计、包装品牌策划、企业形象系统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及装饰艺术设计等工作的创新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平面、色彩、立体构成)、字体与版面设计、书籍设计、标志设计、POP与插画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UI设计、平面设计综合实训;施工工艺与预算、家具设计、设计方法、家居室内设计、展示空间设计、餐饮空间设计、室内设计综合实训等课程。
【发展方向】可以到广告公司、装饰装潢公司、环境艺术设计公司、会展公司、新闻出版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交互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交互设计及装饰艺术设计等工作。
动画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具有一定艺术创新能力、艺术鉴赏能力、设计综合分析能力,熟悉文化知识产权及我国动画设计行业政策法规,能从事专业动画设计部门的动画设计、影视动画策划、动画后期处理、游戏美术、原动画设计、动画广告设计及多媒体舞台设计等工作的创新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动画素描、色彩、手绘动画背景设计、动态造型基础、人体写生、运动规律、定格动画、动画概论、导演基础、视听语言、原画技法、动画分镜头设计、动画造型设计、PS动画背景、动画剧本制作、动画场景写生、动画广告设计、MAYA基础、flash动画设计、卡通雕塑、动画特效制作(AE)、动画设计综合实训等课程。
【发展方向】可以到动画公司、互联网游戏开发机构、影视制作机构等专业设计部门从事动画设计、影视动画策划、动画后期处理、游戏美术、原动画设计、动画广告设计及多媒体舞台设计等工作。
表演(儿童艺术教育)本科/学制四年(待审批)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综合艺术修养,系统掌握扎实的艺术学科基础理论与技能,同时在儿童音乐、舞蹈、钢琴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在学前教育、中小学校、特殊教育以及儿童艺术培训机构从事儿童综合艺术教育、某一门类艺术教学、作品编创、研究、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卫生学、中外音乐简史、音乐基础、艺术概论、声乐基础、儿童歌曲演唱与教学、钢琴基础、钢琴即兴伴奏、舞蹈基础、儿童舞蹈表演与创编、美术与手工、合唱与指挥、艺术教育教学法、游戏与玩具、国际教育前沿、教育机构组织与管理、艺术教育综合实训。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学校艺术管理工作,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特殊教育以及艺术教育管理等工作岗位。
产品设计本科/学制四年(待审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掌握现代产品设计手段和专业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设计素描、设计色彩、构成设计、外景写生、图案、产品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产品设计概论、产品设计表现技法、造型基础、机械制图与透视、市场调研方法、计算机辅助视觉设计(一)、PS、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二)AI、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三)Rhino、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四)Alias、工业设计程序与方法、立体形态(产品构造)设计、家具设计、玩具设计、汽车构造、汽车造型设计、汽车内饰设计、生活时尚用品设计、工业产品展示设计。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专业设计部门从事产品设计、玩具设计、汽车造型及交互设计等工作。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学制四年(待审批)
【培养目标】本专业涵盖了设计、艺术、科技的前沿领域属于交叉学科,培养在艺术设计、媒体传播等行业具备美术修养、创意思维意识、数字视觉感知体验等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创新人才,以及在信息媒体产业从事新媒体设计、移动终端研发、交互设计、信息可视化设计、软件界面设计、交互式系统、虚拟现实VR等多媒体整合设计的科学素质以及设计创新能力,使学生熟悉新媒体的软件开发能力与多媒体编程能力具备科学创新精神与信息技术于一体的交叉复合型应用型数字媒体艺术人才。
【课程设置】素描、色彩、视觉语言(一)、外景写生、三维造型基础、综合造型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一)PS、计算机辅助设计(二)Flash、计算机辅助设计(三)(MAYA)、数字媒体技术基础实验——AfterEffects、交互设计基础、视听语言、数字媒体创意思维、信息与交互设计、数字影音制作、人机交互技术、设计调研与用户研究、数字动态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交互产品设计、数字媒体界面设计、硬件造型设计、多媒体网络设计、数字互动影像设计。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从事新媒体设计、移动终端研发、交互设计、信息可视化设计、软件界面设计、交互式系统、虚拟现实VR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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