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中南大学2018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简介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视觉设计理论、大设计观念与设计技能,具有现代审美素质、数字媒体技能,能担任品牌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版式书籍设计、插画、印刷设计、信息与交互设计、二维动画、CG设计、三维设计、漫画设计、网页界面设计、影视后期制作、媒体交互设计的高级专业人才。
2.环境设计专业:培养具有环境生态意识、艺术观念与设计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高校、装饰装修公司、景观园林科研设计院所等从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规划、地产项目策划、园林设计、环境设计创意、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3.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具备工业设计思维、产品设计理论知识、产品设计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高校、专业设计机构、科研院所从事设计管理、产品设计、交互设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4.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表演和钢琴演奏方面的人才,培养具备扎实演唱技能及舞台表演能力的或具有扎实钢琴演奏技巧、具备独奏、钢琴伴奏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艺术管理、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5.舞蹈表演专业:培养具有扎实舞蹈表演、编创及理论功底的综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编创、文艺晚会策划、艺术管理、舞蹈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160名,文理兼招。根据各省统考成绩招生,按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仅限于艺术设计类专业范围内)。
音乐舞蹈类招生计划总数为58名,只招文科,按照专业招生、专业培养,学生进校后不参与专业分流,不能转换专业。在湖南、河北、山东3省根据专业校考成绩招生,在山西、四川、陕西、湖北4省根据省级统考成绩招生。
中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合计 |
湖南 |
河北 |
山东 |
福建 |
河南 |
山西 |
四川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合计 |
218 |
40 |
25 |
25 |
12 |
12 |
16 |
16 |
|
|
|
艺术设计类 |
160 |
24 |
12 |
12 |
12 |
12 |
12 |
12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音乐表演 |
28 |
8 |
6 |
6 |
/ |
/ |
2 |
2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
音乐表演 |
7 |
3 |
2 |
2 |
/ |
/ |
/ |
/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
舞蹈表演 |
23 |
5 |
5 |
5 |
/ |
/ |
2 |
2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
招生专业 |
陕西 |
湖北 |
安徽 |
广东 |
浙江 |
江西 |
江苏 |
重庆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合计 |
12 |
12 |
8 |
8 |
8 |
8 |
8 |
8 |
|
|
|
艺术设计类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音乐表演 |
2 |
2 |
/ |
/ |
/ |
/ |
/ |
/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
音乐表演 |
/ |
/ |
/ |
/ |
/ |
/ |
/ |
/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
舞蹈表演 |
2 |
2 |
/ |
/ |
/ |
/ |
/ |
/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招生专业要求
1.热爱艺术事业,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颁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实行统考的省份,必须省级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设计类无色盲、色弱者。
3.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只招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不招收其他唱法)。
4.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不招收其他舞种)。
四、专业校考
(一)初试安排
1.网上报名
湖南、河北、山东的音乐舞蹈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6日-1月2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选择艺术类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系统。
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方向,不得兼报。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音乐舞蹈类初试报名考务费为100元/生,请于报名期限内在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寄送报考材料,概不退还;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
2.初试内容及要求
(1)所有专业要求背谱演奏、演唱。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演奏方向):自选练习曲一首。
(4)舞蹈表演专业:基本功测试(柔韧性、翻转能力、弹跳能力、技术技巧展示) 要求:素颜(不准化妆),女生盘发、着形体服大袜、软底舞蹈鞋,男生着舞蹈服、软底鞋。
3.初试细则
(1)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初试采用寄送录像光盘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寄送符合学校要求的视频录像。
(2)录像需制成DVD格式,视频格式限定WMV、MP4、AVI、RMVB、3GP,曲目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3)录像时要求白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4)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5)录像中只能出现该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其他如伴奏人员等;录像中及文件名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6)凡违反上述初试细则规定的,该光盘将被视为违规而作废。
4.寄送材料
(1)接收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1月20日之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2)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邮编:410083,收件单位: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3)寄送内容:
①《中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②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DVD视频光盘一份(按初试细则规定内容及要求自行摄录),光盘背面(非刻录面)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未按规定注明视为废盘)。
(4)考生寄送光盘不符合规格要求或无法正常读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复试名单查询
2018年1月28日前通过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和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向考生公布。
我校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以考生参加复试的成绩作为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
6.复试网上确认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于2018年1月31日前到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7.复试网上缴费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2018年1月31日前在报名平台缴纳复试报名考务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音乐舞蹈类复试报名考务费为220元/生。报名考务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8年2月4日-2月5日。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2.复试地点: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新校区建筑与艺术学院。
3.复试科目、内容和分值
音乐舞蹈类(各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考试科目 |
专业 |
考试内容 |
要求 |
分值 |
复试 |
音乐表演 |
演唱一首曲目 |
与初试曲目不同 |
总分:100 |
音乐表演 |
演奏一首乐曲 |
与初试曲目不同 |
总分:100 |
|
舞蹈表演 |
主专业(表演一首剧目)、即兴、模仿 |
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
100分 |
4.合格比例和成绩查询
(1)我校对专业校考统一评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数。
(2)我校于2018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开通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同时公示校考合格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登录查询系统自行打印《中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类录取原则:
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2.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如果生源省份实行统考,必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如果因为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2)我校投放了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必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音乐舞蹈类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六、学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身高、专业方向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
八、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九、若教育部有新的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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