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嘉应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582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嘉应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分省计划 |
学费 |
备注 |
环境设计(本科) |
广东30 江西5 河南5 |
10000 |
不招色盲 |
美术学(师范) (本科) |
广东57江西20湖南20 |
10000 |
不招色盲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广东30 湖南5 甘肃5 |
10000 |
不招色盲 |
音乐学(师范) (本科) |
广东55福建5江西10河南6 |
10000 |
|
舞蹈学(师范) (本科) |
福建10 江西30 湖南15 |
10000 |
|
音乐教育(师范)(专科) |
广东50 |
10000 |
|
美术教育(师范)(专科) |
广东50 |
10000 |
不招色盲 |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1、面向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均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术科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我校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招生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招生办:0753-2186877 传真:0753-2186713
电子邮箱: zsb@jy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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