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音乐学:主要培养从事音乐教育及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主要培养全面掌握音乐表演学科的基本理论,从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以及相关教学与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培养掌握扎实的合唱指挥理论及技巧,具备在专业艺术院校、表演团体、社会文化机构从事合唱指挥教学及表演的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编导:主要培养能在专业表演团体、学校、演艺机构等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舞蹈、舞剧编导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表演:主要培养能胜任民族歌剧、戏曲、音乐剧演唱的综合型音乐戏剧演艺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主要培养能在文艺团体(科研机构)、艺术院校及出版、广电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主要培养从事美术教育和艺术创作、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书法学:主要培养从事书法教育和艺术创作、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绘画:主要培养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及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部门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视觉传达设计:主要培养能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文字编排设计等具有专业技术技能、较强适应能力及较高艺术修养的应用性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环境设计:主要培养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室内外设计、景观设计、小区规划、园林设计及整体设计策划等高级应用型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摄影:主要培养从事摄影、摄像专业工作和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动画:主要培养具备动画基础及理论知识,能够从事动画制作、影视后期编辑、栏目包装等影视动画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要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学、语言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主要培养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其它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以及教学与科研的高素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戏剧影视文学:主要培养能够熟悉我国的文艺政策,系统的掌握戏剧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评论技能,具备独立的戏剧影视文学剧本创作、鉴赏评论、基本理论的研究等各种能力,能够在高等院校艺术学科从事戏剧影视文学相关专业教学或在各艺术院团、各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文艺期刊等)从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编导和评论研究工作,或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主要培养能胜任体育舞蹈教学、创编、表演与竞赛管理等工作,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在体育学院进行培养,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和省份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美术学 |
40 |
河南、湖南 |
书法学 |
20 |
河南、山西、安徽 |
摄影 |
25 |
河南、河北 |
设计学类 |
50 |
河南、河北、山东 |
绘画 |
40 |
河南、安徽、湖北 |
动画 |
25 |
河南、山西、湖南 |
音乐学 |
44 |
河南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河南 |
音乐表演(声乐) |
28 |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湖南 |
音乐表演(器乐) |
71 |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湖南 |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声乐) |
12 |
河南 |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钢琴) |
3 |
河南 |
舞蹈编导 |
25 |
河南、河北、山西、湖南 |
表演(招普通高中生声乐) |
15 |
河南 |
表演(招对口生) |
17 |
河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0 |
河南、上海、山西、安徽、湖北、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65 |
河南、上海、山西、安徽、湖北、湖南 |
戏剧影视文学 |
40 |
河南、山西、安徽、湖北、湖南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
20 |
河南 |
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
100 |
河南、天津 |
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
100 |
河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 |
100 |
河南 |
特别提示:
1.音乐表演(器乐)具体情况如下:河南省共56名(含理科生6名),其中钢琴4名,二胡3名,古筝2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竖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琵琶、中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打击乐、手风琴、古琴等种类共47名;河南省外15名(不招收古筝、萨克斯、巴乌、葫芦丝)。
2.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美术学、摄影、书法学( 使用书法省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摄影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乐理、听音记谱和视唱三门成绩之和不低于56分(满分70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法区分专业主科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考生要求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舞蹈编导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表演(普通高中生声乐)专业,使用声乐省统考成绩,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对口生)专业使用河南省对口音乐类统考成绩,只招收主科为戏曲的考生,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5.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采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注意事项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河南大学艺术类各专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艺术类专业5700 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8000元/生·年。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
3.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简章如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2017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5.本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五、联系方式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22868221(兼传真)
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hen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ndxzsb
艺术学院(音乐类、美术类)
联系电话:0371-22192459 0371-22868833转8542
学院网址:http://arthd.kf.cn/
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联系电话:0371—22859388
学院网址:http://xchuan.henu.edu.cn/index.html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
联系电话:0371—22866483
学院网址:http://wxy.henu.edu.cn/welcome.html
体育学院(体育舞蹈)
联系电话:0371-22866474
学院网址:http://tyxy.henu.edu.cn/index.html
欧亚国际学院
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
联系电话:0371—22863528
学院网址:http://oy.henu.edu.cn/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