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江苏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广东 |
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3 |
8 |
15 |
62 |
2 |
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规定执行。
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招生,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类基础课程后,在高年级实行专业分流培养。
招生咨询电话:0719-823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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