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从2015年起不再发放纸质合格证,考生可在4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通过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均不能查询到信息者为专业校考未合格(考生分数可以通过咨询电话进行查询),查询到信息的为合格考生,信息中显示考生专业成绩与在生源地专业测试排名情况。查询网址: http://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二、2016年美术类(山东省含美术、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成绩,仅供参考
山西省:
艺术类(综合)文化线:302分,专业线:158分
河南省:
艺术文总分:463分(专业线:164分)
艺术理总分:463分(专业线:164分)
江苏省:
艺术类(综合)文化线:189分,专业线:166分
河北省:
艺术类(综合)文化线:305分,专业线:158分
江西省:
艺术类(综合)总分:462分,专业线:159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艺术类文科的文化线:284分,专业线:162
艺术类理科的文化线:231分,专业线:162分
贵州省:
艺术类(综合)文科文化线:377分(专业线:158分),理科文化线:296分(专业线:158分)
甘肃省:
艺术类(综合)文化线:294分(专业线:165分)
山东省:
艺术类文科的文化线:308分,专业线:美术类158分,服表89.2分
艺术类理科的文化线:297分,专业线:美术类158分,服表89.2分
福建省:
艺术类文科的文化线:242分,专业线:165分
艺术类理科的文化线:275分,专业线:165分
三、依据《2017年湖南工程学院招生章程》艺术考生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
2.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
3. 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相关科目要求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表演方向)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省份,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我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目前投放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为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云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收费标准:
1.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一类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8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
3.学费:8000元/年(如有调整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五、其它
1.经过学习,符合条件,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学历和学位证书。
2.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还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缴纳学费,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完成学业。
3.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好而深受单位的青睐。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688511 58683867(传真)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11104
电子邮件:zsb@hnie.edu.cn
学校主页:www.hn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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