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及学习年限: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17.736081万元;图书36.45万册;专任教师30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16%,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6.7%。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印章。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一)录取规则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 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平行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份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辽宁省:艺术类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62511060 62511061
024-31679608 31919027 18940289577
传 真:0411-6251106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邮政编码:116400
学院网址:http://www.lshh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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