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际调档比例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优惠政策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省外进档考生,学校将视各省科类设置情况,分科类不分专业进行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300)×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
(二)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 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省外进档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如与生源省招生文件明确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三)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
毕业学历:学校对具有正式学籍,德智体美等方面考核合格,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有关规定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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