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艺术类招生政策,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校考)由首都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执行《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17版)》,可在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cupes.edu.cn/“考试方法”栏目下载),部分省(区)的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
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收费标准: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根据《首都体育学院优秀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办法》文件(可在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cupes.edu.cn/下载)规定,我校将对2017年入校的学习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的本科新生给予学费减免,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各类资助。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教育部专业代码130204)。
(一)招生项目: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啦啦操)、舞蹈(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二)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体育与艺术意识、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专业素质以及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够在各类学校、表演团体、专项俱乐部等从事体育艺术教学训练、体育艺术表演及编排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以学生竞艺水平提高和发展为基础,积极探索艺术与体育相融合,拓展学生的专业面向,不断创作高质量的舞台作品,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成为“乐演、善教、能导、会写”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学历比例高,绝大多数教师具有获得全国顶级赛事金奖或冠军的经历。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注重实践育人,强调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主动开展作品设计、创编、表演等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生在国内外重要比赛中均取得好成绩,如在“桃李杯”、华北五省舞蹈比赛、北京市舞蹈比赛及国际性体育舞蹈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等。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共同主办的2015年第二届全国体育院系学生体育艺术节中,我校获“综合类金奖”和“最佳表演奖金奖”并被全国体育院校艺术类专业建设协作会授予“突出贡献奖”;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2015年中国大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上,我校获“艺术表演舞冠军”;参加2016年全国大(中)学生体育舞蹈联赛获6个冠军、1个亚军,参加2016年中国体育舞蹈公开赛(武汉站)暨WDSF世界体育舞蹈大奖赛获得好成绩;我校参加2016年华北五省市(区)舞蹈大赛(专业组)获专业青年组创作一等奖、专业青年组表演一等奖;入选文化部主办的2016年第十一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等。与此同时,我校师生经常参与大型活动的演出任务,先后参加了人民大会堂公益演出、CCTV新年晚会、2016年第十八届中国电影华表奖颁奖典礼晚会的全场演出等。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委派,我校师生代表国家汉办赴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家进行巡演,得到国家汉办的高度肯定及巡演国观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我校坚持精心育人、精细管理、精品建设、精致典雅的理念,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拟定招生计划50名,面向全国招生(具体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为准),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历。
3. 身体健康。
4. 16-22周岁(即1995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一定的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2. 身高要求: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60米(含)以上。
四、考试办法
(一)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二)考生须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有要求,考生须遵从其规定。
其中: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不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具体如下:江西省考生参加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安徽省考生参加模块三或模块四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参加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联考。
五、专业考试(校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2月24日。
2. 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cupes.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首都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表》。
注:体育舞蹈专项仅作为陪考的舞伴也要参加正式报名,获得陪考资格。
(二)缴费
网上报名时需在线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现场确认时不再收取初试费。复试费80元/人,由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考生须知》(现场确认时发放)要求到指定地点按时缴费。
(三)现场确认
1. 确认时间:2017年3月1日8:00-15:00。
2. 确认地点:首都体育学院训练馆③一层
3. 上交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者,报名无效):
(1)《首都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表》原件;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考生号的《XX省(区、市)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复印件1份。体育舞蹈专项仅作为陪考的舞伴不提交此件;
(4)《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或《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单》(生源所在省(区、市)要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因省艺术类统考不合格造成无法被我校录取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在确认现场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
4. 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201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原件,领取《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
注:体育舞蹈专项中互为舞伴的考生须同时报到。
(四)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在线缴费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能参加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校考)。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还。
六、专业考试(校考)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2日-3日。
(二)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三)考试设项: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3个项目中考生只可任选其一)。
(四)考试办法及分值:按《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17版)》(可在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cupes.edu.cn/“考试方法”栏目下载)规定执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的比例为3:7,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五)注意事项
1. 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自选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抽选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我校提供。
2. 报考健美操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自编操所需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
3. 报考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舞蹈作品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
4. 如考生自备的音乐CD出现质量问题和故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 考试中出现失误不允许重做,即考生的初、复试考试机会均只有1次。
七、录取原则
(一)参加首都体育学院专业考试(校考)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经徳、智、体全面考核,按专业考试(校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二)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江西省考生参加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安徽省考生参加模块三或模块四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内蒙古考生参加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联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可在高考志愿填报时直接报考首都体育学院,经徳、智、体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八、特别声明
首都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首都体育学院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校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九、招生考试信息查询
请至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cupes.edu.cn/),并关注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及时了解首都体育学院有关招生考试最新信息。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