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杭州市中心,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2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土木工程、资产评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被批准列入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院为浙江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医学、工程、外国语、商学、传媒与人文、法学、创意与艺术设计9个分院,今年共有36个普通本科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学院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1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等联合培养)90余名。
●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学养深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职专任教师队伍中,硕士以上学位者占89.59%,高级职称比例为52.17%。
●学生毕业后颁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
2016年招生计划:浙江省:视觉传达设计文30人,理10人;环境设计文50人,理15人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1分,自第二个专业志愿之后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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