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
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3万余人,现有各类学生36393人。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26人,教授296人,副教授518人。博士生导师149人,硕士生导师978人。现有双聘院士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49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54人,甘肃省高校“飞天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0人。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二级授权专业,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4个硕士二级授权专业,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7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美国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苏丹喀土穆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香港大学、台湾清华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海外70多所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目前,学校已与苏丹喀土穆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大学分别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学校高举师范教育大旗,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生成长这个中心,依靠教师发展这个根本,突出教学重心,着力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一、河北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304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25 |
130310 |
动画 |
5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15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 |
130204 |
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 |
15 |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1日
考试时间:美术学类、动画:2017年2月13日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2017年2月12日
报名地点:美术学类、动画: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舞蹈表演:河北招考大厦
三、考试内容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每科考试时间180分钟。
2.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形式为集中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命题编写故事、材料作文、影视作品分析。
3.播音与主持艺术
总分100分,考试分初试、复试进行。初试、复试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朗诵自备作品;复试内容为朗读指定作品、即兴评述。
4.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
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搬腿、踢腿)、地面部分(竖叉、横叉、正步位抱蹲、下腰、弹跳、四位转<女生>、二位转<男生>)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报到进校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3.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5.学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6.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
7.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8.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zsks@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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