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致力于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节目编导、策划、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宣传人员;为各类影视公司、图文设计工作室培养兼具编、导、演能力的创作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17年招生计划26人,拟分省计划如下(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市 |
总计划 |
招生省市 |
总计划 |
上海 |
3 |
四川 |
4 |
浙江 |
3 |
河南 |
3 |
辽宁 |
4 |
安徽 |
4 |
湖南 |
3 |
江西 |
2 |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专业要求:热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敏锐的艺术感知力,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3、考生需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4、考生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下10分(含)且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2017年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
四、录取原则
对符合上述报考四个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们将按文理不同科类,按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其他
1、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传播学院:021-54343075。本科招生网 www.zsb.ecnu.edu.cn;传播学院网址 www.comm.ecnu.edu.cn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招生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3、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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