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分值 |
基本形态(10分) |
专业素质(40分) |
专业技能(50分) |
考试内容 |
身体形态、比例、气质及形象 |
劈叉(10分) |
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瑜伽、武术表演 |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
1.考试方法: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四肢修长,腿型较好,五官端正,健康挺拔,形象好、气质佳。考评评委按10分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分数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评分标准:见基本形态评分表
内容/分值 |
1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以下 |
身体形态、比例、气质及形象 |
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四肢修长,腿型好,形象好、气质佳,健康挺拔。 |
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较协调,腿型直,形象较好,气质较好。 |
体态较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不太协调,腰长,重心较低,形象一般。 |
体态不太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不协调,腰长,腿短,五官较端正。 |
肩窄,腰长,腿短,气质差。 |
(二)专业素质
1.劈叉(左、右腿纵叉)
(1)考试方法:考生在地板或地毯上进行左、右腿纵叉考试。纵叉为髋部正对前方,前后分开成一条直线,上体直立,前腿后侧及后脚跟与后腿前侧及脚背着地,脚尖、膝盖伸直,姿态准确。
(2)评分标准:考试评委用尺测量胯部与地面的距离,记录胯部离地高度。左、右腿纵叉各5分,满分为10分。见纵叉评分表
成绩 |
0 |
1-3 |
4-6 |
7-9 |
10-12 |
13-15 |
16-18 |
19-21 |
22-24 |
25-27 |
28< |
分值 |
5 |
4.5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0.5 |
0 |
2.仰卧起坐
(1)考试方法:考生平躺在体操垫上,屈膝成90°,可由一人辅助压脚,双手扶于头后,上体抬起,胸部碰到膝关节为一次。计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
(2)评分标准:考试评委依据考生规定时间内完成动作质量,记录考生完成的次数。见仰卧起坐评分表
分值 |
成绩(次) |
分值 |
成绩(次) |
分值 |
成绩(次)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20 |
50 |
45 |
10 |
38 |
32 |
4 |
26 |
20 |
18 |
48 |
42 |
9 |
36 |
30 |
3 |
24 |
18 |
16 |
46 |
40 |
8 |
34 |
28 |
2 |
20 |
16 |
14 |
44 |
38 |
7 |
32 |
26 |
1 |
18 |
14 |
12 |
42 |
36 |
6 |
30 |
24 |
0 |
<18 |
<14 |
11 |
40 |
34 |
5 |
28 |
22 |
3.平板支撑(10分)
(1)考试方法:俯卧,双肘弯曲支撑在地面上,肩膀和肘关节垂直于地面,双脚踩地,身体离开地面,躯干伸直,头部、肩部、胯部和踝部保持在同一平面,腹肌和盆底肌收紧,脊椎延长,目视地面,保持均匀呼吸。考试时间为65秒钟。
(2)评分标准:见平板支撑评分表
成绩 |
65 |
60 |
55 |
50 |
45 |
40 |
35 |
30 |
25 |
20 |
<20 |
分值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三)专业技能
1.考试方法:考生在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瑜伽、武术表演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考试评委根据考生所选项目完成质量按10分制进行综合评定(体育舞蹈按每支舞25分进行评定),分数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评分标准
(1)健美操、啦啦操
考生在健美操(大众健美操、竞技健美操、轻器械健美操)或啦啦操(花球啦啦操、爵士啦啦操、街舞啦啦操、技巧啦啦操)任选其中一项自编成套动作进行考试,并在45秒-1分钟的音乐伴奏下(考试音乐需考生提供MP3格式的U盘)完成考试,动作尽可能展示考生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考试评委依据考生的音乐节奏、舞蹈风格、艺术表现力、技术技巧等方面的实际水平进行综合评定。见健美操(啦啦操)评分表
内容/分值 |
1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以下 |
|
自编操化组合动作 |
音乐与动作的配合 |
非常准确 |
基本准确 |
部分节奏不准确 |
大部分不准确 |
全部不准确 |
动作完成规格 |
主题健康,新颖,风格突出,富有创意,动作类型丰富,动作的转换自然流畅,基本姿态和技术正确,动作优美,表现力强。 |
动作完成基本体现所选择主题的风格和特点,动作协调,规范,基本姿态和技术基本准确,有一定的表现力。 |
动作类型单一,动作的转换不流畅,小部分动作不协调,基本姿态和技术较正确,无表现力。 |
动作类型单一,动作的转换不流畅,大部分动作不协调,不规范,基本姿态和技术不正确。 |
全部动作不协调,不规范,基本姿态和技术不正确。 |
(2)体育舞蹈(摩登舞和拉丁舞)
考生根据摩登舞、拉丁舞基本功各创编一套成套动作进行考试,每套在45秒-1分钟以内的音乐伴奏下(考试舞曲需考生提供MP3格式的U盘)完成考试。考试评委依据摩登舞、拉丁舞的特点对考生舞蹈完成质量按每支舞25分制进行评定。见体育舞蹈评分表
内容/分值 |
25-21 |
20-16 |
15-11 |
10-6 |
5以下 |
|
乐感与节奏感、舞蹈特性、表现力、基本姿态、整体效果很好,动作完成质量高。 |
乐感与节奏感较好、舞蹈特性、表现力、基本姿态、整体效果较好,动作完成质量较高。 |
乐感与节奏感一般、舞蹈特性、表现力、基本姿态、整体效果一般,动作完成质量一般。 |
乐感与节奏感较差、舞蹈特性、表现力、基本姿态、整体效果较差,动作完成质量较差。 |
乐感与节奏感差、舞蹈特性、表现力、基本姿态、整体效果差,动作完成质量差。 |
(3)瑜伽
考生自编瑜伽表演成套动作,在45秒-1分钟以内的音乐伴奏下(考试音乐需考生提供MP3格式的U盘)完成考试。考试评委依据考生动作完成质量按10分制进行评定。见瑜伽评分表
内容/分值 |
1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以下 |
|
成套动作编排自然流畅,体式规范准确,具有很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 |
成套动作编排流畅,体式较规范,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 |
成套动作编排欠流畅,体式较准确,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一般。 |
能够编排成套动作,但不流畅,体式不规范,完成质量较差。 |
不能编排成套动作,体式不正确,无表现力。 |
注:考生自编瑜伽表演成套动作不能少于8个体式,左右方向动作只能算完成一个体式动作,体式与体式之间必须以舞蹈形式连接。
(4)武术表演
考生可对武术基本功(创编成套动作)、拳术类、器械类、散打(踢、打、摔、跌及防守等技法创编成套动作)任选其一进行考试。在1 分钟(太极拳套路完成时间为 3-4分钟以内)内完成考试,考生可依个人需要自愿选用伴奏音乐。考试评委按10分制对考生动作规格和演练水平进行综合评定。见武术表演评分表
分值 |
1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 以下 |
|
完成套路节奏分明、协调流畅、编排合理、 风格突出、劲力充实、精神饱满者。 |
完成套路节奏较分明、动作较流畅、套路编排较合理、风格较突出、精神较饱满者。 |
完成套路节奏处理一般,动作 一般、套路编排一般、风格、精神一般者。 |
完成套路节奏处理较差, 动作不流畅、 套路编排不合理、风格不突出、精神涣散者。 |
完成套路节奏处理差,动作不流畅、套路编排内容单一,不合理、演练 风格差者。 |
动 作 规 格 |
动作姿势较 规范、方法运用 较合理、技术较 熟练、整套动作 完成质量较好者。 |
动作姿势较规范、方法运用较合理、技术较熟练、整 套动作完成质量较好者。 |
动作规格一般、方法运用一般、技术熟练程度一般、整套动作完成一般者。 |
动作规格较差、方法运用不清晰、技术 熟练程度一般、整套动作完成有 失误 者。 |
动作规格差、方法运用不清晰、技术熟练程度差、整套动作完成有明显失误者。 |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持《报考证》、《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二)考生必须素颜,穿纯黑色或纯白色训练服,服装和鞋子上不得印(带)有任何标识,身体、头部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品,长发考生须梳马尾辫,各项内容考试均不允许有陪考;
(三)考试中凡涉及伴奏音乐,均由考生本人自备U盘(音乐为mp3格式),要求考生自备U盘(音乐为mp3格式)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考生自带U盘(音乐为mp3格式)发生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自负;
(四)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中,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允许重做。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