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立 ,是亚洲第一所专门招收视障、听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学院,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200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中国残联主席的邓朴方先生参加特教学院十五周年院庆时指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办学最早、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层次最高,是特殊高等教育领域的龙头。”
学院现设有6个高等特殊教育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音乐表演、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1个听障全纳教育本科专业——工商管理,1个师资培养本科专业——特殊教育,3个视障全纳教育辅修专业——特殊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2个听障全纳教育辅修专业——工商管理、特殊教育。其中,针灸推拿学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特殊教育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培计划”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完全融合教育专业。学院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吉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学院荣获“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被中国残联确定为“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占教师总数的75%。在校生1203人,其中视障学生374人,听障学生469人,健全学生360人,在校视障听障学生总数843多人,是全国最大的高等教育在校残疾人群体。
二、专业简介
※ 我院听障美术类专业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听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造型艺术的基本规律、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进行独立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构成艺术、室内外设计、招贴设计、饰品设计、展示设计、民间艺术、包装设计、电脑平面设计软件、电脑三维设计软件等。
就业方向:面向残疾人的各级组织、机构,各类特殊学校,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宣传、服装设计及教学等工作。
(二)绘画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听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绘画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绘画的各种技法,能够从事绘画艺术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油画肖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解剖、透视、中国画(工笔、意笔)临摹、中国画(山水、花鸟、人物)写生等。
就业方向:面向残疾人的各级组织、机构,各类特殊学校和社会各界需要绘画、广告宣传的部门和单位。
(三)动画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听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影视动画专业知识及技能,熟练掌握卡通漫画创作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速写、动画基础、动画背景制作、漫画创作、电脑动画、影片分析、卡通形象设计、动作设计原画创作、短片创作等。
就业方向:面向影视动画创作、漫画设计、广告传媒、数字影像设计、游戏制作、动漫衍生产品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 我院音乐表演专业为完全融合教育专业
(七)音乐表演专业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招收视障考生)。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演奏、演唱艺术技能,能在学校、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音乐表演及教学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基本乐理、和声学、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即兴伴奏、民族民间音乐等。
就业方向: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工作,能在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教育教学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2017年计划招生206人,我校实行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 业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招生对象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学 费 (元/年)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本科 | 54人 | 听力障碍 | 文化课(各科目均150分):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课(各科目均100分):素描(人物头像写生)、色彩(水粉、静物默写)。 |
5400 | 听障考生 可兼报 |
绘 画 | 四年 | 本科 | 30人 | 听力障碍 | |||
动 画 | 四年 | 本科 | 30人 | 听力障碍 | |||
音乐表演 | 四年 | 本科 | 6人 | 视力障碍 | 文化课(各科目均150分):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课:基本乐理(10分)、听音(10分)、演唱或演奏(100分)。 |
6200 | 不可兼报其他专业 |
四、报考条件、时间及办法
1.报考条件: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年龄17周岁(2000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青年。
2.高考报名:
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17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索取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3.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0日。考生可来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局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材料:
(1)考生在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的“高等特殊教育招生”中的“下载专区”里下载并打印“2017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考试报名表”(表一、表二、表三、表四),并准确填写。报考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我校采用盲文(老盲文)或汉文两种方式答卷,视障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采用何种方式答卷。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照片背面必须签名。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残疾证复印件,体检表(由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其中肝功、胸透或胸部CT为必须检查的项目)各一份。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自带或通过邮局寄至我校招生办(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报名表(表四)在面试时统一交给面试教师。
5.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6.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一经发现报名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我校规定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规定科目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听写、朗读。
2. 计分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2)音乐表演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3.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成绩排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文化课总分加5分。
4.考生入学后,绘画专业的考生在入学后根据考生意愿及入学后测试成绩分方向培养。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报到确认单,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8:00~15:00,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4月17日,面试地点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
七、报名表下载
网 址:http://zsb.ccu.edu.cn
八、长春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招生办(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
收件人:曹殿辉
邮 编:130022
电 话:0431-85250087
传 真:0431-85250091
网 址:http://zsb.ccu.edu.cn
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2016年11月25日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