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故乡、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广安市。
学院前身为1906年创建的四川省岳池师范学校,有着百余年的办学历史。著名革命英雄传奇小说《红岩》中“双枪老太婆”的原型人物陈联诗、邓惠中均毕业于此;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学院;同年,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广安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支持学院发展是重要内容;2013年,成功进入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序列;2014年6月,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广安区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整体并入学院;2014年,以学院为基础创建的广安技师学院获批挂牌;2016年1月,顺利通过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终期验收。
目前,学院占地面积1010亩,总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0700余人;设有教育系、建筑与城市规划系、经济管理系、工程技术与信息系、艺术设计系、石油工程系和医药卫生系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有42个高职专业、2个中职专业。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6万多册、电子图书近5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现有中组部“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教授刘武江,中国油画院著名青年画家林茂先生等领衔的专业师资队伍500余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2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4人。
学院建有广安生物医学技术中心和林茂文化艺术中心,打造广安生物医学研发高地和文化创意中心。围绕“深化内涵、打造品牌、强化特色”的专业建设理念,始终把专业建设放在首位,引领带动其它项目建设。先后立项建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共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建筑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汽车运用技术、矿山机电),省级示范专业建设项目3个(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省级重点专业2个(语文教育、会计电算化)。
学院长期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五元互动的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获得全国技能大赛奖项15项,省级技能大赛奖项38项。毕业生一直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与欢迎,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达96%以上。据第三方机构调查,2015届毕业生就业在“专业对口度、就业满意度、母校满意度”三个关键指标上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25、1.16、5.38个百分点,荣获四川省教育厅授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先后与瑞典耶夫勒大学、韩国东国大学、俄罗斯贝加尔国立经济法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理工学院、西华师范大学等国内外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校学生可套读其相关本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专升本。与四川华可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伍合信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德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办学,探索办学模式改革新路。
“思源、追寻、致远”,学院将秉承“艰苦创业、感恩奋进”的学院精神,努力建成西部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专业介绍
广告设计与制作(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院级示范建设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能适应二十一世纪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发展改革的需要,并掌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知识,能充分胜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面向现代广告行业,毕业后可就业于广告公司、包装公司、印刷公司、报刊杂志社、摄影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创意、设计制作、视觉形象设计及教学教研等工作。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培养目标:培养有一定艺术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二十一世纪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并掌握文字编排、图形设计、色彩运用等基本知识和标识设计、广告创意、书籍装帧、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室内装饰装潢设计等专业技能,能充分胜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各行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就业于新闻出版社、印务公司、广告传播公司、网络公司、装饰公司及其它企事业单位设计策划或装潢部门等,从事产品及包装装潢设计、橱窗设计、展览陈列设计、室内设计、装饰装修、书籍装帧设计等工作。
美术教育(师范类)
培养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美术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学生能成长为适应美术教育发展和改革需要,在艺术方向有特长的中、小学教师及具有一定的美术教育科研能力的新型美术教育工作者。
就业方向:就业岗位包括中、小学美术教师、各公司、企业的设计、制作人员和社会培训中心教师等。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教育部颁发院校代码:13814 在四川招生院校代码:5181
学院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部、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邮编:638000。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
(三)录取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时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开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第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填报第一志愿未录取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由我院调配录取,还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填报我院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按上述方式录取。对所填专业无法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六)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九)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院复查后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
(十)毕业证书: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四、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院“奖、助、贷”资助体系,对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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