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21
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计划的代码为准
学院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栖霞路135号 邮编:413000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公办
学院层次:专科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三周”(周扬、周谷城、周立波)故里、益阳市中心城区,交通发达,毗邻洞庭湖,会龙山下,秀峰湖畔,环境宜人。校园占地面积近358.86亩,校内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00多人,在校生6000多人。
——拥有配备空调的宾馆式公寓、全塑胶田径场、功能齐备的体育馆、工作室制的教学实习场地,精致校园孕育人。
——拥有一支“教授+大师”双带头人领衔、“骨干教师+企业专家”为中坚的双师结构高水平教学团队。聘请了湘绣大师刘爱云、竹艺大师刘宗凡、陶艺大师黄永平、根艺大师熊明瑞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行业企业精英担任兼职教师。
——开设有4系2院3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拥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6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共享资源课程、省部级精品课程6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4项。
——学院创建并实施“专业+项目+工作室”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项目导向模块化课程体系,实施“教授+大师”同堂授艺的教学组织模式,以极强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培养艺术设计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开展创意设计、产品创新、技术研发服务,承担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多项。通过职教集团、学院奖、开放周等,实现全方位校企合作、校校合作。
——人才培养成效突出,招生就业形势两旺。多次获得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就业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稳居全省前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办法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协同院系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分省生源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条件设置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院2016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区、新疆区等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学院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湖南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之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