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信息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707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250号,邮政编码:511400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生源省(区)统考成绩;报考学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专业成绩以学校公布的校考成绩为准。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分和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
1.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档。对拟分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分和术科分都相同时,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分和术科分和语文成绩都相同时,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当前所报专业不能满足录取,则跳转到下一个专业志愿,再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下一轮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分+术科分×2.5
舞蹈表演专业在我校校考成绩入围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文化分相同时,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2. 安徽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对已出档考生进行分档,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3.山西省、河南省、甘肃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自治区音乐类、美术类专业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对已出档考生进行分档,并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4810201、84878982
传真:020-34810200
电子邮箱:gdw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la.edu.cn
招生网址:http://cms.gdla.edu.cn:7000/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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