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1545
学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一号,邮政编码:528402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科技大学,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学习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美术类招生计划
广东省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艺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艺术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统考成绩。按综合分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高考文化总分和省联考术科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2.5+投档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分相同时,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在广东省,报考学校艺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888611、88888612
传真:0760-88324586 电子邮箱:zsb@zs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s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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