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均按1∶1的比例调档,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艺术类录取办法:
承认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的各专业的录取办法。
承认浙江省的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成绩的,参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
在山东、新疆、吉林、黑龙江四省单独设点招生的各校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招生一志愿的考生,若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一志愿的考生,在一志愿中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若录取仍不额满,则按规定程序采取补录等形式完成录取。
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同等情况下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在同等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校考成绩;②高考文化成绩;③单科成绩。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
地址:浙江省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2886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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