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教育发轫于1994年,设新闻传播系于文学院。2012年9月,新闻传播系与信息技术系联合组建信息与新闻传播学院。2013年6月,新闻传播学院成立。新闻传播学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文化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与文学院分别设点招生)。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500名,硕士研究生200余名。学院院训“昭德明理,立言树人”,由著名新闻学者、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名誉主席、原人民日报社社长邵华泽先生亲笔题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要专业课程有: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语言表达、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播音与主持、形体训练、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数据新闻等。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知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特性,掌握媒介技能与实践操作能力,能从事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全媒体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毕业生可胜任广播电视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播音、节目主持、配音及新闻采编、出镜报道、节目编导、口语传播等工作,亦可进一步深造,从事播音与主持专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2016年计划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5人,2016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设专业校考。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省份 |
计划 |
湖北 |
8 |
湖南 |
4 |
四川 |
4 |
山西 |
4 |
河南 |
4 |
预留 |
1 |
合计 |
25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6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文化达到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控制线。
2.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3. 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三、录取原则: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无单科要求;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按照综合成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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