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代码:11629
三、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录取学生经复查合格,并按学年注册取得学籍,同时修业期满学业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78年,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距北京40公里,距天津60公里。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等高等教育形式。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总建筑面积近3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近900名,高级职称教师近300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近12000人。
九、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科类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生源范围 |
美术类 |
产品设计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本科 |
60 |
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 |
十、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均可报考。
十一、考试及录取规则
1.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各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专业省统考)。
2.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 产品设计专业在辽宁省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即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录取。
十二、附则
1.学费标准:6100元/生/年。若学校在新生入学前按河北省政府要求改按学分制收费后,按上级批复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收取。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4.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130信箱18分箱
邮政编码:065000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 真:0316—2083179
E-mail: htzhs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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