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6年表演(越剧表演)专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加快越剧人才培养,2016年浙江音乐学院表演(越剧表演)专业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
特别声明:我院已于2015年10月16日顺利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审,目前教育部正在履行公示程序, 待教育部正式批文。如不能如期下达批准文件,则今年仍按2015年招生办法执行,专业名称仍为音乐表演(越剧表演)专业。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越剧表演艺术事业,具有一定越剧表演才能;
(三)专业报考的具体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成绩不低于C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
2. 所在中职学校未参加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以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取得的期末考试平均成绩为准,九门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以百分制计算)。
注1:指定科目及对照办法
(1) 指定科目
越剧演员培养方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一(唱腔)、专业二(剧目)、专业三(腿毯功);
越剧音乐伴奏培养方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一(器乐演奏)、专业二(视唱练耳)、专业三(乐队合奏)。
(2)如考生所在学校未开设指定科目,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与之相近的其他专业科目成绩的书面证明, 报我院招生办审定。
(3)上述科目的成绩均按考生在校期间该科目取得的期末考试成绩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85分及以上的科目对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平均分在70-84分的科目对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B等,平均分在60-69分的科目对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平均分低于60分的科目视为不及格。
二、招生范围与招生人数
2016年表演(越剧表演)专业面向浙江省内招生,共计划招收艺术文40名;其中越剧表演(越剧演员)计划招收艺术文20名,越剧表演(越剧音乐伴奏)计划招收艺术文20名。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个人自荐或学校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在我院2016年本科招生所有专业中,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得兼报,详情见2016年3月初我院公布的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零点开始,截止到2016年3月18日24点,考生登录浙江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zjcm.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1. 书面材料内容:
①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浙江音乐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附个人(艺术)简历;
②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学业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