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6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打击乐)(限山西、陕西、河北、甘肃考生)。
2、舞蹈学专业10名(限山西、河北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6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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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甘肃省: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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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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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舞蹈学 |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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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舞蹈学 |
六、考试科目
音乐学: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音乐综合考试(视唱、模唱),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舞蹈专业: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伴奏自带);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240分,音乐综合考试60分(视唱40分、模唱20分)。
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150分,舞蹈表演100分,即兴表演50分。
2.划线办法:
各专业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分别划线。请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类考试成绩时间,来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也可于5月18日后登陆www.imnu.edu.cn查询术科加试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省市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专业成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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