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基本功:由“腿功、把子功、毯子功、身段”四项组成。
2、唱念:考生根据所学行当,任选一段唱念。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剧目片段(自备):
考生根据所学行当,自备一段剧目片段(时间不少于5-10分钟)。
(三)三试:(100分)
1、剧目片段(50分):自备。不可与复试重复。
2、角色创造(小品)(30分):考生抽取题目,即兴编演小品。
3、口试(20分)。
二、录取方法:
(一)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表演(木偶)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表演(木偶)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基本条件(形象、身高、音色、语言等)以及木偶操纵模仿能力、表现力、协调性、想象力等专业素质进行综合性的测试、评判与确认。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语言:自备诗歌、散文或寓言等(任选一项)。
2、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3、表演:自备单人小品。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任选一项)。
2、表演:命题即兴表演。
3、艺术特长展示:自备木偶、戏曲、乐器等(任选一项)。
(三)三试:(100分)
1、木偶操纵模仿(45分)
2、皮影指法检测(45分)
3、综合面试(10分)
二、录取方法:
(一)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表演(戏曲音乐)专业以培养高素质、高能力应用型戏曲音乐人才为主要目标,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生所具备的专业素质为基础进行测试。入学后将学习一定的戏曲音乐、民族音乐理论知识,参加学校安排的实践音乐活动。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管弦乐:
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
2、打击乐:
剧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
注:①初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专业考生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二)复试:(40分,低于25分为“不合格”)
1、管弦乐:
(1)剧目、曲目演奏(自选,不可重复初试内容) 。
(2)视奏。
2、打击乐:
打击乐合奏。
注:①复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③月琴、三弦考生在复试加入本专业副修乐器唢呐、笛子演奏。
(三)三试:(60分)
1、视唱练耳测试(20分):
(1)视唱(口试)(10分):
要求: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各种调式。
(2)练耳(笔试)(10分):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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