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于2001年开始招生的统招全日制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文学艺术修养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较为扎实、全面、深厚的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基本理论及操作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广播影视相关机构(电视台、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音像制作出版机构、广告公司)和其它传媒机构(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网络传媒)以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宣传部门从事广播、影像作品的策划、编创、制作包装工作的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广播电视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接受广播电视编创、导演、摄录和制作技能的基本训练,同时根据学生的特长、优势等,进行专业分流,分别提供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影视制作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视听语言、电视摄像、影视剧导演、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电视新闻采编、数字编辑技术、影视三维制作、数字音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三、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2016年计划招生拟定90人,开设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影视制作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其中河北省80人,河南省5人,福建省5人。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五、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编导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并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河南、福建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规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编导类专业省统考(或联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 报名:考生在2016年1月6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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