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有志于从事艺术和设计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
1、我校开设了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8000元/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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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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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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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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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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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设计、品牌传播与设计和信息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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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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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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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环境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环境装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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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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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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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设计与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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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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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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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鞋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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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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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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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影像与动画、数字出版、数字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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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艺术专业校考成绩适用于艺术类各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并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专业录取依据。
三、招生计划
1、2016年我校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甘肃等12个省份组织艺术专业校考。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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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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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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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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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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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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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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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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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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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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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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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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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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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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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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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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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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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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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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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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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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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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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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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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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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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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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在辽宁、浙江、安徽、湖南、广东等5省份采用省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招生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
四、考试科目
1、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成绩为100分。
2、考生文化成绩采用各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文化考试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招生计划与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统一成绩标准划定,不分专业划线。
3、对于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1)同时获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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